手機版

生態環境標準

當前位置:首頁 > 生態環境標準

環境空氣監測臭氧傳遞標准校準技術規範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the ozone transfer standards calibration of ambient air monitoring

標準號:HJ 1319—2023

2024-06-01 實施

2024-06-01 實施
分享到:
[列印] 字號:[大] [中] [小]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態環境污染, 改善生態環境品質,規範環境空氣監測臭氧傳遞標準的校準工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環境空氣監測臭氧傳遞標准校準所需的系統組成與原理、技術要求、校準工作流程和要求等。本標準的附錄A 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為首次發佈。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ICP備案編號: 京ICP備05009132號

網站標識碼:bm17000009

京公網安備 11040102700072號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