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防治建築施工噪聲污 染,加強對噪聲敏感建築物周圍區域建築施工作業的管理,指導和規範建築施工噪聲自動監測工作,保 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建築施工噪聲自動監測系統性能要求、安裝要求、監測項目、數據處理與評價、品質保證和品質控制等技術要求。本標準的附錄A 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