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防治大氣污染,規範電袋複合除塵器的設計、生産、製造、安裝和驗收,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電袋複合除塵器(以下簡稱除塵器)的術語和定義、命名、基本要求、性能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於在一個箱體內安裝電場區和濾袋區,將靜電和過濾兩種除塵技術複合在一起的電袋複合除塵器。本標準為首次發佈。
環境保護産品技術要求 電袋複合除塵器(HJ252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