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 性污染防治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指導和規範鈾礦冶退役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鈾礦冶退役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的工作程式和總體要求。本標準附錄A~附錄D、附錄F 和附錄G 為資料性附錄,附錄E 為規範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