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品質,規範醫療廢物消毒處理設施運作管理,制 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醫療廢物集中消毒處理設施運作的總體要求、運作制度與崗位設置要求、醫療廢物管理要求、設施運作技術要求、污染物監測/檢測要求等技術要求。本標準的附錄A 和附錄B 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