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 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完善排污許可技術支撐體系,強化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資訊化監督管理,充 分發揮社會公眾監督作用,規範和指導排污單位開展污染物排放口二維碼標識管理工作,制訂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排污單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維碼標識基本原則、數據結構、數據內容和管理要求等。本標準的附錄A 為規範性附錄,附錄B 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