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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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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生産標準 酒精製造業

Cleaner Production Standard—Alcohol Industry

標準號:HJ 581-2010

2010-09-01 實施

2010-09-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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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産促進法》,保護環境,為酒精製造業開展清潔生産提供技術支援和導向,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在達到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基礎上,根據當前的行業技術、裝備水準和管理水準,酒精製造企業清潔生産的一般要求。本標準分為三級,一級代表國際清潔生産先進水準,二級代表國內清潔生産先進水準,三級代表國內清潔生産基本水準。隨著技術的不斷發展和進步,本標准將適時修訂。 本標準規定了酒精製造業清潔生産的一般要求。本標准將清潔生産標準指標分成五類,即生産工藝與裝備要求、資源能源利用指標、污染物産生指標(末端處理前)、廢物回收利用指標和環境管理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以穀類、薯類、糖蜜為原料經發酵、蒸餾工藝生産酒精的酒精企業的清潔生産審核、清潔生産潛力與機會的判斷、清潔生産績效評定和清潔生産績效公告制度,也適用於環境影響評價和排污許可證管理等環境管理制度。本標準為首次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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