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保護地表水生態環境,保障公眾健康,規範涉及地表水的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工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地表水污染虛擬治理成本法的適用情形、工作程式和評估方法。本標準為首次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