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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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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範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mergency Monitoring in Environmental Accidents

標準號:HJ 589—2021 代替 HJ 589—2010

2022-03-01 實施

2022-03-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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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防治生態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品質,規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啟動及工作原則、污染態勢初步判別、應急監測方案、跟蹤監測、應急監測報告、品質保證和品質控制、應急監測終止等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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