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等文件,規範土壤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的土壤生態環境基線調查與確定工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土壤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過程中土壤生態環境基線調查與確定的內容、工作程式、 方法和技術要求。本標準為首次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