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1 實施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1號)和《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 第 48 號),加強水污染防治,落實相關治理措施和企業主體責任,完善排污許可技術支撐體系,指導採礦類、生産類、服務類排污單位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制定本標準。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水處理通用工序(HJ112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