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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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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

Emission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electroplating

標準號:GB 21900—2008

2008-08-01 實施

2008-08-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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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於編制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的意見》,保護環境,防治污染,促進電鍍生産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的進步,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電鍍企業水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為促進區域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推動經濟結構的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引導工業生産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的發展方向,本標準規定了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本標準中的污染物排放濃度均為品質濃度。電鍍企業排放惡臭污染物、環境噪聲適用相應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産生固體廢物的鑒別、處理和處置適用國家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本標準為首次發佈。

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190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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