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5 實施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環境監督辦法(試行)》,指導和規範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數據互聯互通介面實現方式,促進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數據的共用和應用,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數據互聯互通總體框架、數據要求、介面調用流程以及開發要求等內容。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附錄D、附錄F、附錄H、附錄J 為規範性附錄,附錄C、附錄E、附 錄G、附錄I、附錄K 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