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履行《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評價抗蟲轉基因植物可能對生物多樣性産生的影響,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抗蟲轉基因植物對生物多樣性影響評價的原則、程式、內容和方法。本標準的附錄 A 和附錄 B 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