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9 實施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關於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意見》,指導自然公園生態環境保護成效評估工作,規範評估指標體系和評估方法,提升自然公園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自然公園生態環境保護成效評估原則、評估週期、評估內容和程式、評估指標體系、評分依據、評估結果等級劃分及評估報告編制等技術要求。本標準附錄A~附錄C 為規範性附錄,附錄D 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