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履行《卡塔 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降低轉基因植物對其野生近緣種可能産生的影響,保護野生近緣種在自然環境 中的生存,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基因遷移介導的轉基因植物環境釋放對其野生近緣種影響評估的基本原則和程式、內容、方法及報告編制的技術要求。本標準為首次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