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防止土壤污染,保護生態環境,維護公眾健康,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區域性土壤環境背景含量統計工作程式以及數據獲取、數據處理分析、統計與表徵等技術要求。本標準的附錄 A 和附錄 B 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