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是參考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法規ECE Reg.No.51《關於在噪聲方面汽車(至少有4個車輪)型式認證的統一規定》,並根據我國汽車産品的實際情況制訂的。 本標準的噪聲限值代替GB 1495-79中的汽車噪聲限值。 本標準噪聲測量方法在技術內容上參照了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法規ECE Reg.No.51/02(1997)《關於在噪聲方面汽車(至少有4個車輪)型式認證的統一規定》的附件3和國際標準ISO362:1998《聲學 道路車輛加速行駛噪聲測量方法 工程法》中的相應內容。 本標準中關於試驗路面的要求等效採用了ISO10844:1994《聲學 測量道路車輛噪聲用試驗路面的規定》中的規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執行。 本標準根據汽車出廠日期,分為兩個時間段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