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防治摩托車噪聲污染,促進摩托車製造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和技術進步,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代替GB16169-1996中的定置噪聲限值部分和GB/T4569-1996中的定置噪聲測量方法部分。 本標準規定了摩托車(賽車除外)和輕便摩托車定置噪聲限值及測量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在用摩托車和輕便摩托
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定置噪聲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GB 4569-2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