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控制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噪聲排放,保護環境,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依據GB 7258-2004《機動車運作安全技術條件》將“三輪農用運輸車”更名為“三輪汽車”,將“四輪農用運輸車”更名為“低速貨車”。 本標準規定了兩個實施階段的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型式核準和生産一致性檢查試驗的加速行駛車外噪聲限值及其測量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的型式核準和生産一致性檢查。
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加速行駛車外噪聲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I、II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