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防治鐵路噪聲污染,我部決定對國家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鐵路邊界噪聲限值及測量方法》(GB 12525-90)進行修改。現公佈修改方案,自2008年10月1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附件:《鐵路邊界噪聲限值及測量方法》(GB 12525-90)修改方案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主題詞:環保 排放標準 鐵路噪聲 修改方案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