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07-01 實施
本標準規定了城市各類區域鉛垂向Z振級標準值(如下),適用於連續發生的穩態振動、衝機振動和無規振動,標準同時配有監測方法。各適用地帶在晝間和夜間的標準分別為:特殊住宅區 65,65 ;居民、文教區 70,67 ;混合區、商業中心區 75 ,72 ;工業集中區 75,72 ;交通幹線通路兩側 75,72 ;鐵路幹線兩側 80,80 。
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標準(GB 1007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