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版

生態環境標準

當前位置:首頁 > 生態環境標準

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汽車製造

Technical guidelines of accounting method for pollution source intensity automobile manufacturing industry

標準號:HJ 1097—2020

2020-03-01 實施

2020-03-01 實施
分享到:
[列印] 字號:[大] [中] [小]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完善固定污染源源強核算方法體系,指導和規範汽車製造污染源源強核算工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汽車製造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污染源強核算的基本原則、內容、核算方法及要求等。本標準附錄 A~附錄 H 均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佈。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ICP備案編號: 京ICP備05009132號

網站標識碼:bm17000009

京公網安備 11040102700072號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