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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26年第1批新用途環境管理登記申請審查情況的公示

2026-05-07

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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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12號,以下簡稱《辦法》),我部對亨斯邁化工貿易(上海)有限公司提交的1份新用途環境管理登記申請材料進行了審核,符合相關要求,擬批准登記,詳見附表。
  根據《辦法》第二十四條和第三十二條,現將擬批准的新用途環境管理登記申請相關情況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2026年5月7日至5月9日
  公示期間設立聯繫電話和郵箱:
  電話:010-65645761
  傳真:010-65645787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2號 100006
  電子郵箱:chem@mee.gov.cn
  附表
2026年第1批擬批准的新用途環境管理登記情況表

序號

申請人/代理人

中文名稱

登記的新用途

環境風險控制措施

環境管理要求

亨斯邁化工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多羥烷基環烷烴與烷基氧雜環烷烴的反應産物與H2/NH3混合氣的反應産物

合成樹脂(塑膠)材料的固化劑、交聯劑(包含樹脂擴鏈劑)

1. 加工使用過程中産生的含申請物質的廢氣經活性炭處理後排放,廢棄活性炭交由有相關危險廢物處理資質和技術能力的機構焚燒處置。

2. 清洗設備産生的含申請物質的廢液和廢氣處理産生的冷凝液交由有相關危險廢物處理資質和技術能力的機構焚燒處置。

3. 加工使用過程中産生的含申請物質的廢棄包裝交由有相關危險廢物處理資質和技術能力的機構焚燒處置。

落實《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相關規定,企業還應遵守其他環境管理相關要求。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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