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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已全面淘汰八種類重點管控新污染物

2024-01-09

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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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3年底,我國已全面淘汰短鏈氯化石蠟等8種類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的生産、加工使用和進出口,這是首批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印發後取得的重要進展。
  短鏈氯化石蠟、十溴二苯醚、得克隆等工業添加劑曾作為增塑劑或阻燃劑廣泛用於日常生産生活,存在較大環境與健康風險隱患。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2022年12月生態環境部會同工業和資訊化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聯合印發《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2023年版)》(以下簡稱《清單》),對短鏈氯化石蠟等一批健康危害大且環境風險高的新污染物實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
  《清單》印發後,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全面落實各項管控措施,著力推動完成8種類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的淘汰。一是宣傳引導行業企業有序轉産。組織各有關行業協會和專家,多渠道多領域開展政策宣傳解讀。同時,加強技術幫扶,引導企業做好相關化學物質穩步退市淘汰工作。二是開展跨部門聯合督導。排查全國範圍內生産、加工使用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的企業清單,推動納入重點環境監管。生態環境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疾控局等部門赴浙江、山東、廣東、廣西等省份開展聯合行動,強化督促指導,確保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落地。三是各地方嚴格執行淘汰任務。全國各省份印發省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湖南、廣東、廣西等重點省份嚴把重要節點,細化監管要求,督促指導相關企業合理安排生産計劃,確保嚴格落實淘汰任務。
  此外,各有關部門積極推動把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有關管控要求納入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禁止進(出)口貨物目錄等,引導行業綠色發展,強化重點環境監管,以長效機制保障淘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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