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版

當前位置:首頁 > 業務工作 > 環境應急 > 工作動態

生態環境部印發《關於加強地方生態環境部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

2023-08-22

2023-08-22
分享到:
[列印] 字號:[大] [中] [小]

  為守牢美麗中國建設安全底線,及時妥善科學處置各類突發環境事件,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關於加強地方生態環境部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堅持底線思維、系統觀念、問題導向,貫徹精準、科學、依法治污工作方針,以有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為主線,著力提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保障、應急準備和響應處置水準,為堅決守牢生態環境安全底線,促進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意見》針對應急保障、應急準備、響應時效三個環節部署十項具體任務。從加強組織管理、優化支撐隊伍、提升專業素質三個方面切實強化應急保障。從深化“一河(園)一策一圖”、加強事件應急監測、優化應急物資儲備、健全應急聯動機制四個方面持續加強應急準備。從加強資訊報告、快速科學響應、做好總結評估三個方面著力提升響應時效。
  《意見》強調,地方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綜合保障,明確《意見》落實各項任務措施、責任單位和時限要求,切實推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能力建設工作。2023至2025年,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要每年開展本地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能力自評估。生態環境部將加強幫扶指導和經驗推廣,持續推動《意見》落實。
  近年來,全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取得顯著成效,重大敏感突發環境事件得到妥善處置,應急準備持續強化,應急水準明顯提升。同時,突發環境事件多發頻發態勢沒有根本改變,應急工作形勢依然嚴峻,特別是基層應急能力嚴重不足,已成為保障環境安全的突出短板。《意見》的印發是有效防範化解重大生態環境風險的必然要求,是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的現實需要,是對以往環境應急管理工作進展成效的經驗總結推廣,也是推進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對做好今後一個時期環境應急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ICP備案編號: 京ICP備05009132號

網站標識碼:bm17000009

京公網安備 11040102700072號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