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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江“1·20”甘陜川交界斷面鉈濃度異常事件調查報告

2021-07-16

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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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21日0時開始,四川省廣元市西灣水廠取水口鉈濃度超標,水廠供水安全受到威脅。經排查,污染來自上游甘肅、陜西境內,是一起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按照《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有關規定,生態環境部啟動重大突發環境事件調查程式,成立調查組,邀請四川、陜西、甘肅三省生態環境廳和相關專家參加,通過現場勘察、資料核查、人員詢問及專家論證,查明瞭事件原因、事件經過、環境影響、直接經濟損失和應對處置等情況,認定了有關責任問題,並提出了整改措施建議。
  一、事件基本情況
  (一)事件發生及污染經過
  2021年1月20日4時,嘉陵江陜西入四川斷面鉈濃度首次出現異常,鉈濃度超過《地表水環境品質標準》(GB3838-2002)表3中鉈標準限值(0.0001mg/L,以下簡稱水源地標準限值)0.12倍,21日0時,西灣水廠取水口超過水源地標準限值0.1倍,21日23時達到峰值(超標1倍)。通過三省應急處置,甘肅入陜西斷面1月26日18時起持續穩定達到水源地標準限值;陜西入四川斷面1月30日0時起穩定達到水源地標準限值;西灣水廠取水口斷面1月30日16時起穩定達到水源地標準限值;西灣水廠取水口下游昭化古鎮斷面鉈濃度一直未超過水源地標準限值。
  經專家核算,此次事件鉈濃度異常的河道約248公里,其中嘉陵江幹流約187公里,一級支流青泥河約52公里、東渡河約1公里,二級支流南河約8公里。
  (二)涉事企業情況
  此次事件的肇事企業為甘肅省隴南市的甘肅省廠壩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成州鋅冶煉廠(以下簡稱成州鋅冶煉廠)和陜西省漢中市的略陽鋼鐵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略陽鋼鐵廠)。
  成州鋅冶煉廠位於隴南市成縣拋沙鎮姜家坪村,設計年産鋅錠10萬噸、副産品硫酸17萬噸,2011年8月,由白銀有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控股70%,並更名為甘肅廠壩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成州鋅冶煉廠。2017年取得排污許可證。企業因故自2019年5月起停産,于2020年3月恢復生産。
  略陽鋼鐵廠位於漢中市略陽縣興洲街道辦大溝口社區,1969年10月建成投産,經2003年、2016年兩次資産改制,現為陜西東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現有員工2000余人,年産鋼150萬噸。2012年8月原陜西省環境保護廳組織的竣工環保驗收(陜環批復〔2012〕514號)文件顯示,企業生産廢水零排放。2017年取得排污許可證。2017年5月正常生産至今,其中2020年2月至4月停産3個月。
  (三)受影響水源情況
  四川省廣元市西灣水廠取水口位於嘉陵江幹流,距陜西入四川斷面約55公里。西灣水廠于2014年7月建成投運,設計供水10萬噸/日,承擔廣元市城區70%供水任務。此次事件造成該水源地鉈超標約235小時(1月20日21時-1月30日16時),西灣水廠低壓供水時間約442小時(1月21日0時-2月8日10時),受低壓供水影響居民約4.5萬人。
  此次事件污染沿線甘肅省境內無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陜西省有6個村設有河道取水井,涉及人口931人,但未出現鉈超標情況。
  (四)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經初步評估,本次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階段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807.7萬元,主要包括污染處置費用、應急監測費用、保障工程費用、組織指揮和後勤保障費用、財産損失費用等。
  二、應對處置
  事件發生後,生態環境部以及四川、陜西、甘肅三省迅速派出工作組和專家組趕赴現場,相關市縣政府先後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程式,全面做好溯源斷源、應急監測、污染控制、飲水保障等工作,事件得到妥善處置,保障了沿線群眾生産生活用水安全。
  (一)溯源斷源
  1月21日至23日,四川、陜西、甘肅三省組織對嘉陵江幹流和相關支流、相關企業開展溯源監測,判斷鉈污染來自上游陜西和甘肅境內的東渡河、青泥河及其支流南河,鎖定肇事企業分別是位於南河的成州鋅冶煉廠和東渡河的略陽鋼鐵廠。1月21日6時,隴南市組織對成州鋅冶煉廠污水排口完成封堵,切斷了污水外排通道,17時對企業實施停産整改。1月23日17時,漢中市組織對略陽鋼鐵廠球團車間實施停産,並對廠區內積水、集塵、淤泥進行清理,1月25日完成17個雨水排口的封堵,切斷污染排放途徑。
  (二)應急監測
  事件發生後,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迅速協調四川、陜西、甘肅三省環境監測部門,按照“統一採樣標準、統一前處理方法、統一分析方法、統一數據和報告格式、統一研判模型”的“五統一”原則開展應急監測。截至2月2日,累計投入監測人員520余人,儀器設備近40台套,出動車輛150余輛,出具監測數據5萬餘個,編制應急監測報告682期,為應急處置和決策提供了重要技術支撐。
  (三)污染控制
  陜西省境內共設置23道圍堰對污染水體進行攔截,鋪設2.5公里的輸水管道導流東渡河上游清潔來水。在青泥河、東渡河分別設置3個、4個工程削污點位,充分利用圍堰、橋梁等設施,投加混凝劑、絮凝劑等對污染物進行多級削峰。
  甘肅省境內共構築10座攔污壩對污染水體進行攔截,同時設置4.5公里導流渠、4公里導流管道,導流企業排污口上游清潔來水。在南河、青泥河分別設置4個加藥點,投加混凝劑、絮凝劑等削減污染物濃度。
  (四)飲水保障
  1月21日0時30分,四川省廣元市啟動供水應急預案,調整白龍水廠、西灣水廠對城區供水比例,組織西灣水廠實施低壓供水和原水微污染凈化工程,投加活性炭、絮凝劑凈化水質。啟用香頌灣、城北水廠等應急水源,對學校、醫院、監獄等重點用水單位和高邊遠小區按需送水17余車次,送水量約340噸,保障群眾正常生産生活。
  三、事件原因
  經調查分析,本次事件鉈濃度異常是企業日常性鉈排放量增加,疊加枯水期水環境容量減少造成。
  (一)企業鉈排放路徑
  成州鋅冶煉廠生産原料、生産廢水和廢渣中含鉈。由於企業原執行標準未對鉈排放進行規定,雖建有污水處理設施,但沒有針對鉈的去除工藝,鉈隨著生産廢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經過污水處理站,通過污水總排口集中外排後進入南河、青泥河,匯入嘉陵江。
  略陽鋼鐵廠原料含鉈,雖然生産廢水基本回用,但初期雨水收集設施缺失,廠區雨污分流不徹底,存在跑冒滴漏等問題,造成部分鉈外排。
  (二)事件發生期間嘉陵江流域水環境容量情況
  2020年11月,嘉陵江轉入枯水期,流量急劇下降,嘉陵江陜西入四川斷面(嘉陵江朝天站)流量2021年1月為73m3/s,是2020年8月最大值1430m3/s的5%,較2020年12月99m3/s下降了26%,流域水環境容量降低。
  四、存在問題
  (一)企業涉水管理不規範
  成州鋅冶煉廠廢水超總量排放。原隴南市環境保護局在2017年《關於甘肅廠壩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成州鋅冶煉廠污水處理迴圈利用工程變更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的批復》規定,企業年廢水排放總量為23.99萬噸。調查認定,企業2020年實際排放廢水25.49萬噸,超總量排放1.50萬噸。
  略陽鋼鐵廠涉水環境管理不規範。企業設施老舊,環境管理粗放,含鉈煙塵灰、地面集塵等隨著降水或地面沖洗水進入廠區無防滲漏措施的雨水溝道後,排入東渡河。
  (二)地方沒有重視涉鉈企業環境監管
  針對連續發生鉈污染事件,生態環境部于2018年印發《關於加強重點地區鉈污染事件防範工作的通知》(環辦應急函〔2018〕1262號),要求包括陜西在內的重點地區對鉛鋅冶煉、鋼鐵、含鉈礦採選等重點行業鉈排放情況組織開展調查,加強對重點環節的監管。甘肅、陜西按照通知要求進行了部署,但相關工作沒有落到實處,兩家企業都沒有排查出涉鉈,也沒有針對性監管。隴南市生態環境部門對成州鋅冶煉廠超總量排放監管不嚴;漢中市生態環境部門2020年三次對略陽鋼鐵廠進行檢查時,僅關注涉氣排放情況,受生産廢水零排放導向影響,沒有對涉水環境風險進行檢查。
  (三)資訊報送和公開不及時
  資訊報送方面,存在研判時間長、資訊沒有及時報送的情況。20日上午,廣元、漢中生態環境部門相繼發現入川斷面出現鉈濃度異常,當日18時40分,根據監測數據溝通了鉈濃度異常情況,初步判斷發生跨省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按規定應該在2小時內向當地政府和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報告,但直到當日22時30分左右才向當地政府和省生態環境廳報告。資訊公開方面,存在沒有及時公開資訊情況。事件處置期間,甘肅、陜西相繼發佈了事件資訊,四川省廣元市成立了輿情監控組,但地方政府僅是通過熱線電話對輿情進行了資訊反饋,未主動對外發佈事件資訊。
  (四)重金屬應急監測和預警能力薄弱
  甘肅、陜西、四川三省缺少重金屬應急監測設備和人員,事件發生時僅陜西省漢中市配備了1台車載ICP-MS(電感耦合電漿體質譜儀),相關市縣級環境監測部門缺乏重金屬監測分析人員,應急監測機動能力弱,難以有效支撐跨省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監測工作需要。同時缺乏重金屬預警監測數據異常的技術判斷要求和技術規範,入川斷面水質重金屬預警監測設備檢測到鉈濃度異常後,當地用了10多個小時判斷核實,距離“早監測、早預警、早報告”的應急監測要求有較大差距。
  五、防範和整改措施建議
  (一)嚴格落實企業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
  甘肅隴南、陜西漢中要督促成州鋅冶煉廠和略陽鋼鐵廠提升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意識,切實落實整改任務。成州鋅冶煉廠要對標2022年實施的鉈污染排放標準,對污水處理站等進行全面升級改造,確保全部污染物達標排放,並按要求定期開展自行監測。略陽鋼鐵廠要系統梳理污染治理工藝和廢水排放關係,嚴防生産廢水跑冒滴漏。兩家企業要嚴格含鉈礦原料、含鉈固體廢物堆存、使用、運輸管理,建立臺賬,加強雨水排口管理,嚴禁污染物隨雨水等排入環境;加強環境風險管控能力,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裝備,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二)全面開展涉鉈等重金屬污染排查整治
  鉈污染事件誘因複雜,涉及企業高鉈原料使用、含鉈廢物管理、污染治理能力等。四川、陜西、甘肅三省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大涉鉈等重金屬企業排查力度,按照《關於開展涉鉈企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環辦應急函〔2021〕153號)要求,緊盯鉛鋅冶煉、鋼鐵、含鉈礦採選以及含鉈灰渣利用處置等行業,對照鉈污染排放標準和含鉈廢物環境管理要求,督促企業完善鉈污染治理設施,加強涉鉈企業監管,強化企業責任。
  (三)強化流域上下游環境風險防控能力
  四川、陜西、甘肅三省要提高流域上下游環境風險防控能力,推廣應用“南陽實踐”。2021年,甘肅隴南、陜西漢中、四川廣元地方政府要協調生態環境、水利等多部門協同推進,聯合製定嘉陵江流域甘陜川段“一河一策一圖”應急響應方案,共同提高上下游資訊共用、聯動應急能力。
  (四)提升應急監測預警水準
  一是加強應急監測能力建設,合理配置車載重金屬監測設備,提升應急監測機動能力,組織開展聯合應急監測演練與培訓,提高應急監測人員實戰水準。二是建立甘陜川三省應急監測聯動機制,在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指導下制定《甘陜川三省聯合應對跨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預案》,加強組織協調,完善資訊共用機制。三是甘肅、陜西結合自身污染源分佈情況,強化上游地區重金屬水質自動預警監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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