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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關於內蒙古寶豐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260萬噸/年煤制烯烴和配套40萬噸/年植入綠氫耦合製烯烴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進行審查公示

2022-11-10

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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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式的有關規定,我部擬對內蒙古寶豐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260萬噸/年煤制烯烴和配套40萬噸/年植入綠氫耦合製烯烴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16日(5個工作日)。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安門大街82號
  郵  編:100006

序號

項目

名稱

建設

地點

建設

單位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項目概況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聯繫電話

1

內蒙古寶豐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260萬噸/年煤制烯烴和配套40萬噸/年植入綠氫耦合製烯烴項目(原內蒙古寶豐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綠氫與煤化工耦合碳減排創新示範項目)

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烏審旗蘇裏格經濟開發區

內蒙古寶豐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國寰球工程有限公司

以煤炭為原料,生産300萬噸/年烯烴,其中有40萬噸/年烯烴通過逐年補入綠氫耦合實現。本項目建設內容包括主體工程、公輔工程、儲運工程、環保工程及依託工程等。主體工程包括空分、氣化、變換及熱回收、低溫甲醇洗、硫回收、甲醇合成、DMTO、烯烴分離、蒸汽裂解(SCU)、C4制1-丁烯、聚乙烯、聚丙烯等12套生産裝置。公輔工程包括5台燃煤鍋爐及餘熱發電機組、3座迴圈水站、1座凈水廠、1套脫鹽水製備系統及全廠火炬系統等。儲運工程包括1座條形儲煤場、甲醇罐區、烯烴罐區、6座聚合物倉庫、1座硫磺包裝倉庫、1座化學品庫和危險品庫。環保工程包括污水處理系統、事故水池,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池、高濃鹽水暫存池、廢水暫存池及危廢暫存間等。依託工程包括園區事故水池、一般工業固廢處置場和危險廢物處置設施、黃河水和疏幹水供應設施、風光制氫一體化示範項目。項目主要産品包括聚乙烯、聚丙烯、重C4、硫磺、乙烯焦油、MTBE等。項目總投資約478億元,其中環保投資45.76億元,佔總投資的9.57%。

一、主要環境影響及措施:

廢氣項目煤倉、動力站灰庫、渣庫、石灰石倉庫和石膏庫産生的含塵廢氣採用布袋除塵處理。動力站鍋爐煙氣採用雙室五電場除塵+布袋除塵,爐後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低氮燃料器+SCR脫硝處理。氣化、變換及熱回收裝置的酸性氣分離器排放氣、低壓閃蒸分離器排放氣、真空泵排放氣、鎖鬥-渣池排放氣和冷凝液汽提塔不凝氣等工藝廢氣,送動力站鍋爐燃燒處理;生化污泥進磨煤機産生的惡臭及VOCs經引風機抽引後送至動力站鍋爐,作為助燃風使用;蒸汽裂解裝置裂解爐採用低氮燃燒器+SCR脫硝,甲醇合成裝置蒸汽加熱爐、C4制1-丁烯裝置加熱爐採用超低氮燃燒器,燃料均採用自産燃料氣;低溫甲醇洗裝置含甲醇尾氣經脫鹽水洗滌處理;工藝酸性氣送硫磺回收裝置,採用高溫克勞斯反應+兩級低溫催化克勞斯反應的硫回收工藝後,進一步採用加氫還原+選擇性催化氧化工藝回收硫磺,硫回收尾氣送動力站與鍋爐煙氣一併處理。DMTO裝置催化劑再生廢氣經四級旋風分離+焚燒+水洗處理。

聚烯烴生産裝置和産品包裝倉的含塵廢氣,採用布袋除塵器處理;聚丙烯裝置的乾燥器洗滌塔排氣、粒料乾燥排氣和摻混料倉排氣,聚乙烯裝置的原料精製系統、産品排氣倉低壓排放氣等低壓含烴氣體送RTO處理。

污水處理裝置及廢水暫存池採取加蓋密閉措施,廢氣收集後採用“一級噴淋洗滌塔+生物處理+除濕器+兩級活性炭吸附”組合工藝處理。

含烴工藝廢氣優先送燃料氣管網進行回收,無法回收利用的燃燒處理;全面推行設備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計劃,加強生産、輸送和儲存過程揮發性有機物泄漏的監測和監管,對泄漏率超標的及時維修或更換。

廢水各類廢水經處理後回用不外排。污水處理系統包括全廠污水處理站、污水回用裝置和高含鹽廢水蒸發結晶裝置。全廠污水處理站包括甲醇污水處理站和烯烴污水處理站。甲醇污水處理站採用“預處理+兩級A/O+二沉池+二級軟化+V型濾池”處理工藝,出水全部進入污水回用裝置,經深度處理後回用。烯烴污水處理站採用“隔油+A/O+MBR”處理工藝,出水送迴圈系統作為補充水。污水回用裝置設置兩個系列,分別處理清凈廢水和甲醇污水處理站的出水,設計總回用率85%。清凈廢水回用系統採用“預處理+高密澄清池+多介質過濾器+自清洗過濾器+超濾+一級反滲透+濃水高效反滲透”工藝,處理後全部送至迴圈水站作為補水,濃鹽水送蒸發結晶裝置。甲醇污水處理站出水的回用系統採用“預處理+多介質過濾器+自清洗過濾器+超濾+一級反滲透+濃水高效反滲透”工藝,出水送迴圈系統作為補充水,濃鹽水送蒸發結晶裝置。高含鹽廢水蒸發結晶裝置,採用“採用精密預處理+膜分離濃縮+多效蒸發+分步結晶”工藝,産品為無水硫酸鈉和氯化鈉,剩餘雜鹽作為危險廢物送有資質的單位進行綜合利用或處置。

地下水和土壤採取分區防滲措施,廠區及周邊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監控體系。

環境風險:在設計和建設中採取緊急事故泄壓排放系統、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火災報警系統、分散控制系統及安全儀錶系統等預防和應急設備設施。建立“單元-廠區-園區”事故水防控體系。單元級防控系統為“圍堰/防火堤+1.31萬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池”;廠區級防控系統為兩座容積分別為2.5萬立方米和3.5萬立方米的消防事故水池;事故水可通過管線重力自流進入園區事故水池。建設單位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並備案,本項目投産前報主管部門備案。項目設置衛生防護距離,為“煤氣化+變換+凈化”裝置外擴2200米

固體廢物:氣化渣、脫硫石膏、粉煤灰和爐渣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優先送周邊建材生産企業綜合利用,暫時不能利用的送蘇裏格經濟開發區一般工業固廢處置及資源化儲存場存儲。化學污泥、廢瓷球、分子篩等其他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送該儲存場填埋處理。危險廢物中,生化污泥送本項目氣化裝置進行制漿;含貴金屬催化劑廢礦物油雜鹽、廢催化劑、廢瓷球、分子篩等其他危險廢物送有資質單位綜合利用或處理處置。

二、公眾參與:項目公眾參與採取了媒體公告(網路、報紙)公示、現場張貼公告等方式進行。

三、相關文件:

(1)《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關於內蒙古寶豐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4×100萬噸/年煤制烯烴示範項目一期260萬噸/年核準的批復》(內發改産業字[2020]750號);

(2)《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內蒙古寶豐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4×100萬噸/年煤制烯烴示範項目一期260萬噸/年項目核準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內發改産業字[2022]1197號);

(3)《內蒙古寶豐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煤制烯烴項目與綠氫耦合製100萬噸/年烯烴項目備案告知書》; 

  (4)《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內蒙古寶豐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260萬噸/年煤制烯烴和配套40萬噸/年植入綠氫耦合製烯烴項目有關情況説明》(內發改産業函[2022]1511號)

  (5)《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於轉發<鄂爾多斯市建設國家現代煤化工産業示範區總體規劃(修編稿)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意見的函》(內環函[2020]176號)、《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工信廳關於修編鄂爾多斯市建設國家現代煤化工産業示範區總體規劃的批復》(內發改産業字[2020]1297號)、《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於轉發<內蒙古鄂爾多斯蘇裏格經濟開發區總體規劃(2020年版)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意見的函》(內環函[2020]177號)、《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關於<內蒙古鄂爾多斯蘇裏格經濟開發區總體規劃(2014-2030)(2020年修改版)>的批復》(內自然資字[2021]122號);

(6)《內蒙古鄂爾多斯蘇裏格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關於事故水池運作保障有關事宜承諾的函》(內蘇管函[2022]85號);

(7)《烏審旗人民政府關於<內蒙古寶豐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4×100萬噸/年煤制烯烴示範項目廠區防護距離內農牧民搬遷安置補償實施方案>的批復》(烏政函[2020]295號);

  (8)《關於將申請環評審批的項目名稱調整為內蒙古寶豐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260萬噸/年煤制烯烴和配套40萬噸/年植入綠氫耦合製烯烴項目的函》(蒙寶煤函[2022]7號)。

010-6564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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