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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關於甘肅平山湖綜合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甘肅平山湖礦區平山湖一號煤礦(240萬噸/年)等2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進行審查公示

2024-03-12

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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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式的有關規定,我部擬對甘肅平山湖綜合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甘肅平山湖礦區平山湖一號煤礦(240萬噸/年)等2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8日(5個工作日)。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安門大街82號
  郵  編:100006

序號

項目

名稱

建設地點

建設

單位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

項目概況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聯繫電話

1

甘肅平山湖綜合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甘肅平山湖礦區平山湖一號煤礦(240萬噸/年

甘肅省張掖市

甘肅平山湖綜合能源開發有限公司

蘭州煤礦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項目為甘肅省平山湖礦區總體規劃(修編)礦井,設計井田面積53.37平方公里,設計生産能力240萬噸/年,配套建設同等規模選煤廠,服務年限32.5年,屬瓦斯礦井工程採用綜合開拓方式、綜採一次採全高採煤工藝、局部厚煤層採用綜採放頂煤採煤工藝、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全井田共劃分2個開採水準11個採區,首採區為一水準1採區,服務年限9.9年。項目新建主工業場地、材料斜井工業場地、爆炸材料庫等3處場地。産品煤依託帶式輸送機走廊、裝車站及平山湖礦區鐵路專用線外運。工程投資37.13億元,環保投資0.64億元。

主要環境影響及對策:1)生態:土地利用類型以其他草地為主。首採區、全井田開採後地表沉陷最大值分別為5.58米、6.53米,表現形式以槽形盆地為主。主要保護措施:制定並落實生態修復方案,根據受影響植被類型和影響程度,對裂縫採取填補、平整等措施,草地採用自然恢復和補播草種等措施。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觀測系統和生態影響長期動態監測機制,根據監測結果不斷優化和完善生態修復措施。2)水環境:評價範圍內無常年性地表水體,井田內分佈5處牲畜用水水窖。礦井水、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對周邊環境産生不利影響危廢暫存設施等若發生滲漏,將對地下水、土壤環境等産生不利影響主要保護措施:制定並落實地下水跟蹤監測方案,嚴格落實地下水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地下水動態監測系統,嚴格落實導水裂縫帶發育高度觀測和地下水水質、水位跟蹤監測計劃,做好應急供水預案,保障用水安全。新建礦井水處理站,礦井水處理後部分用於矸石充填站制漿,剩餘部分經深度處理後用於井下生産用水、井下消防防塵灑水等。新建生活污水處理站,生活污水經處理後全部回用。嚴格落實分區防滲要求,對危廢暫存設施等採取重點防滲措施。3其他項目實施還將産生揚塵、固廢、噪聲等,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主要保護措施:矸石全部綜合利用,礦井水處理站污泥回收利用;生活污水處理站污泥脫水後與生活垃圾一併交由張掖市甘州區城市垃圾處理廠處理;危險廢物暫存于危險廢物暫存間,集中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各産塵點採取封閉、灑水、布袋除塵等除塵措施;工業場地安裝無組織粉塵自動線上監測系統。燃煤鍋爐採取低氮燃燒,廢氣經處理後達標排放。採取減振降噪措施,確保噪聲達標。

公眾參與:建設單位依法開展了公眾參與。

相關部門意見:國家能源局以國能綜函煤炭〔2023〕23號文件同意本工程以承諾方式實施産能置換、以國能發煤炭〔2023〕49號文件核準項目按照240萬噸/年進行建設;甘肅省生態環境廳以甘環函〔2023〕471號文件確認項目總量指標。

010-65646219

2

四女寺樞紐南進洪閘、節制閘除險加固工程

山東省德州市,河北省衡水市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員會漳衛南運河管理局

中水北方勘測設計研究有限責任公司

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南進洪閘、節制閘閘室段拆除重建,更換原有閘門,對交通橋、控制樓、啟閉機房等上部結構拆除重建,加固、更換原有底板,加固、重建兩岸連接建築物、上下游連接段;對減河南進洪閘上游端至河道灘地開挖及主槽清淤;新建一座文物保管陳列設施、改建辦公樓及綜合樓等。項目為擴建工程,無新增永久佔地,臨時用地主要佈置施工生産生活區、取棄土場、圍堰、臨時道路用地等。工程總投資2.38億元,環保投資874萬元。

主要環境影響及對策:(1)水文情勢:主要是南進洪閘施工導流的影響。主要保護措施:為保障河段枯水期生態流量,南進洪閘下游減河非汛期10月至次年5月下泄生態流量不低於0.712立方米/秒,汛期6月至9月下泄生態流量不低於2.137立方米/秒,當來水量不足時,按來水量下泄,施工期南進洪閘向下游補水1860萬立方米。2)陸生生態:工程佔地造成陸生植被生境佔用和破壞,施工噪聲對陸生動物造成驚擾。主要保護措施:加強施工管理,嚴格限制施工範圍;主體拆除過程中的振搗、開挖時段避讓鳥類繁殖期;施工過程中如發現野大豆應將其移栽到生境條件相似的適宜區域;施工時對表土進行剝離並單獨堆存回用;在施工區設置生態保護警示標牌等。施工結束後及時進行生態修復,濕地公園的修復應結合濕地恢復的需要開展。3)水生生態:施工期影響浮游動植物、底棲生物和魚類的生境。主要保護措施:嚴格限制施工範圍,減少對水生生物的擾動,開展魚類和底棲動物增殖放流;設置水生生物保護警示牌。4)其他:項目實施還將産生揚塵、廢水、固廢、噪聲等,可能對周邊環境造成一定不利影響。主要保護措施:工程易産塵的施工活動採取濕法作業,取棄土場北側設置綠化隔離帶,設置顆粒物線上監測儀,採取圍擋、遮蓋等防塵措施;施工期生産、生活廢水處理後回用;棄土棄渣運至棄渣場,危廢委託有資質的單位處置;採取減振降噪措施,確保噪聲達標。

相關部門意見:1)水利部以水規計〔2023〕360號文出具可研報告行業審查意見;(2)國家文物局以文物保函〔2024141號同意工程建設方案。

010-6564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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