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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關於華能集團華能伊敏煤電有限責任公司伊敏礦區(河西區)伊敏露天礦改擴建項目(3500萬噸/年)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進行審查公示

2024-03-26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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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式的有關規定,我部擬對華能集團華能伊敏煤電有限責任公司伊敏礦區(河西區)伊敏露天礦改擴建項目(3500萬噸/年)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1日(5個工作日)。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安門大街82號
  郵  編:100006

序號

項目

名稱

建設地點

建設

單位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

項目概況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聯繫電話

1

華能集團華能伊敏煤電有限責任公司

伊敏礦區(河西區)伊敏露天礦改擴建項目(3500萬噸/年)

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鄂溫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鎮

華能集團華能伊敏煤電有限責任公司

中煤科工集團北京華宇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為內蒙古自治區伊敏礦區(河西區)規劃項目,規劃規模為3500萬噸/年,在2200萬噸/年項目基礎上未批先建,相關違法行為已查處。該項目主體工程已建設完成,擬建設疏幹水處理站、選煤廠、煤質監測中心、擴建工業場地等。項目總投資29.18億元,其中環保投資1.08億

主要環境影響及對策:(1)生態:礦田內分佈有草地村莊等環境保護目標。採煤形成的露天採坑、外排土場和地面設施佔地等將對上述環境保護目標和區域生態造成一定不利影響。主要保護措施:按照“邊開採、邊整治”的原則,在地表挖損、排土前進行表土剝離、單獨堆存;排土過程中及時碾壓、灑水降塵;對達到排棄高度的內、外排土場及時採取削坡整形、回填表土、邊坡灌草種植、平臺撒播草籽、布設灌溉設施、封育養護等措施恢復植被。在開採過程中嚴格控制地表擾動範圍,避免對周邊基本草原造成破壞;開展生態影響長期跟蹤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及時優化生態保護與恢復措施。(2)水環境礦田內有1處水井,礦田外有伊敏河鎮水源地、伊敏河、9處水井等保護目標。採煤將使礦田範圍內上覆含水層疏幹,將對水井造成影響礦坑水和疏幹水處理站等區域若發生滲漏將對地下水造成不利影響。生活污水、礦坑水、疏幹水等若直接排放將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主要保護措施:繼續採取邊幫泥岩擋墻封堵措施,加強水井水位、水質的跟蹤觀測,制定供水應急預案,確保供水安全。主要保護措施:生活污水繼續依託伊敏河鎮污水處理廠生活污水處理系統處理,新建礦坑水處理站和疏幹水處理站,剩餘疏幹水經處理後達標外排至伊敏河。3)其他:項目施工期和運營期産生揚塵、固廢、噪聲等,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主要保護措施:供熱依託伊敏電廠供熱管網。對採掘場採取抑塵措施,選煤廠位於採掘場內並安裝布袋除塵器,採用封閉式儲煤設施和封閉式輸煤廊道。剝離物全部運往排土場處置,洗選矸石充填,生活垃圾和脫水後的疏幹水處理站污泥交市政環衛部門處理礦坑水處理站污泥回收利用,危險廢物由有資質單位處置。採取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標。對現有工程環保問題進行整改。

公眾參與:建設單位依法依規開展了公眾參與。

相關部門意見: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以礦安綜函〔2022〕83號文件核增伊敏露天礦生産能力3500萬噸/年

010-65646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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