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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關於新建溫州至福州高速鐵路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進行審查公示

2025-08-04

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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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式的有關規定,我部擬對新建溫州至福州高速鐵路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8日(5個工作日)。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安門大街82號
  郵    編:100006
 

序號

項目

名稱

建設地點

建設

單位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項目概況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聯繫電話

1

新建溫州至福州高速鐵路

浙江省溫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寧德市

國鐵集團(沿海鐵路浙江有限公司、東南沿海鐵路福建有限責任公司)

中鐵第四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包括正線、聯絡線和相關工程。正線長約302.246公里,按高速鐵路標準建設,設計速度350公里/小時;聯絡線包括杭溫高鐵聯絡線(設站1座)、樂清聯絡線、蒼南聯絡線、寧德北站貨車聯絡線、連江聯絡線;相關工程包括新建存車場及走行線、擴建動車所、改造寧德北車站。正線設車站11座,包括新建5座、既有站並站5座、引入既有站1座。工程總投資約913.5億元,其中環保投資約26.9億元。


 

 

  主要環境影響及措施:(1)陸域生態:項目穿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重要濕地、自然保護小區等環境敏感區,佔用耕地和林地等,將造成植物生物量損失,驚擾野生動物並導致生境損失,涉水工程可能導致水生生物量損失;新增人工構築物可能與原有景觀不協調。主要措施:通過優化工程設計、永臨結合等,優先避讓環境敏感區或減少佔用,儘量減少工程佔地和植被佔用。加強環境管理,嚴格劃定施工活動範圍,施工結束後及時開展生態修復。加強棄渣源頭減量及資源化利用。棄土(渣)場採取先擋後棄、渣體防護等措施。涉水施工採取先進施工工藝等措施,加強水生生態的保護。開展施工期、運營期生態監測。(2)海洋環境:項目穿越甌江、飛雲江和三沙灣海域,涉及海洋特別保護區、紅樹林、重要濕地、候鳥重要棲息地、魚類洄遊通道等環境敏感區。施工過程、橋墩佔用等,對區域鳥類以及海洋水質、海洋生物資源等將産生一定影響。主要措施:開展紅樹林生態監測及時掌握工程施工對紅樹林的影響,施工前對擬佔用的紅樹林採取就近移植試驗和異地補種,確保溫州市紅樹林保有量不降低;施工前開展濕地鳥類、鱭屬魚類等的詳查並制定保護方案,對發現的保護動物及時採取保護措施;避免在鱭屬魚類産卵盛期(5月上旬至7月上旬)大規模施工;設置聲光屏障,開展鳥類影響跟蹤監測。生産廢水和生活污水經處理後回用或依託當地污水處理系統,施工期嚴禁廢水排海。開展增殖放流及效果評估。(3)噪聲及振動:項目建設、運營將對沿線聲環境和環境振動産生不利影響。主要措施:項目外軌中心線30米以內聲環境敏感目標納入工程拆遷或功能置換,對預測超標的敏感目標路段優先採取聲屏障措施,必要時輔以隔聲窗措施。施工期採取噪聲、振動防治措施,運營期加強線路兩側敏感點的跟蹤監測,根據監測結果進一步完善必要的防治措施。運營期加強輪軌的維護、保養,定期進行軌道打磨和車輪的清潔與鏇輪工作,減少附加振動。(4)水環境:涉水施工、施工期及運營期污(廢)水排放等可能對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主要措施:涉水施工在枯水期進行,採用鋼圍堰施工。施工期廢水收集處理後回用,不外排。運營期新增車站生活污水納入市政管網。涉及山前水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路段在水源地取消前不得施工;制定應急預案,確保居民飲水安全,預留跟蹤監測和飲用水保障費。(5)其他:施工期採取灑水抑塵、圍擋、苫蓋等措施,防治揚塵污染,採用符合排放要求的施工機械。依法分類妥善處置一般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危險廢物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置。開展施工期環境監理。

  公眾參與:建設單位依法開展了公眾參與。

  相關部門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以發改基礎〔2025〕962號文件批復項目可研。

010-65645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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