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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 名稱 |
建設 地點 |
建設 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聯繫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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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長城能源化工(內蒙古)有限公司煤制烯烴升級示範項目 |
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 |
中石化長城能源化工(內蒙古)有限公司 |
北京飛燕石化環保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項目包括主體工程、儲運工程、公用工程、輔助工程、環保工程等。主體工程包括空分、煤氣化、變換、酸性氣體脫除、製冷及壓縮、甲醇合成、硫回收、甲醇制烯烴、環管聚丙烯、氣相聚丙烯、聚乙烯、EVA/LDPE共計12套生産裝置;儲運工程包括煤儲存圓形料場,液體儲罐,汽車裝卸車鶴位等;公輔工程包括給排水、供電、動力站、廢水暫存池、雨水監控池及事故水池、火炬氣系統等;環保工程包括油氣回收處理設施、惡臭氣體處理設施、污水處理場、廢水處理及回用裝置、高含鹽水處理裝置、廢鹼焚燒設施、危廢暫存間等。項目依託巴彥柴達木煤礦、輸煤鐵路、園區供水管線、輸電線路、天然氣輸送管線、一般工業廢渣填埋場、氣化灰渣綜合利用項目、新能源項目等。本項目總投資218.87億元,其中環保投資16.04億元,佔項目總投資的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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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境影響及對策:(1)廢氣:煤粉製備裝置碎煤倉、石灰石倉産生的含塵廢氣、磨煤乾燥尾氣、煤氣化裝置煤粉輸送排放氣採用布袋除塵處理。煤氣化裝置、一氧化碳變換裝置、甲醇合成裝置蒸汽過熱爐煙氣、燃氣鍋爐煙氣採用選擇性催化還原工藝處理。酸性氣體脫除裝置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經水洗塔洗滌處理;工藝酸性氣送硫回收裝置,採用“富氧兩級克勞斯+加氫還原吸收+尾氣焚燒+鈉法鹼洗”處理;硫回收造粒尾氣經水膜除塵處理,硫磺成型包裝尾氣採用幹式除塵。甲醇制烯烴裝置(含OCC單元)催化劑再生煙氣採用兩級旋風分離器+布袋除塵處理,OCC進料加熱爐採用低氮燃燒器;MTO裝置輕烴回收單元乾燥器再生尾氣、OCC反應器置換尾氣、再生尾氣送MTO廢鹼焚燒設施處理,焚燒爐煙氣採用布袋除塵和選擇性催化還原處理。聚烯烴裝置含塵工藝尾氣採用布袋除塵處理,含烴工藝尾氣除塵後送RTO爐焚燒處理。甲醇罐區呼吸廢氣採用洗滌塔吸收,産品罐區呼吸廢氣及裝卸站裝車廢氣採用冷凝+吸附+催化氧化(CO)工藝。污水處理場高濃度廢氣送氣化裝置蒸汽過熱爐處理;污水處理場低濃度廢氣採用鹼洗+生物濾塔+幹式吸附工藝;硫酸鈉、氯化鈉乾燥廢氣採用布袋除塵,雜鹽乾燥廢氣採用水浴除塵。危廢暫存間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採用活性炭吸附,中心化驗室廢氣經幹式過濾器處理。含烴工藝廢氣優先送燃料氣管網進行回收,無法回收利用的燃燒處理;全面推行設備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計劃,加強裝置生産、輸送和儲存過程揮發性有機物泄漏的監測和監管;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的相關要求。(2)廢水:裝置區、輔助及公用工程區排放的生産污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送污水處理場處理,採用“預處理+多相組合膜生物反應器(MP-MBR)”工藝,出水送生産廢水處理及回用裝置。生産廢水處理及回用裝置採用“化學軟化+超濾(UF)+反滲透(RO)”工藝,出水回用於迴圈水系統,高含鹽水送高含鹽水處理裝置。高含鹽處理裝置分為高含鹽水濃縮單元和分質結晶單元。高含鹽水濃縮單元採用“高含鹽水+軟化澄清+多介質過濾+兩級弱酸陽床+臭氧氧化+超濾+高壓反滲透”工藝,出水回用於迴圈水系統,濃鹽水輸送至分質結晶單元;分質結晶單元採用“預處理+納濾分鹽+高壓反滲透+硫酸鈉蒸發結晶+氯化鈉蒸發結晶+雜鹽結晶”工藝,出水回用於迴圈水系統,副産氯化鈉、硫酸鈉結晶鹽及雜鹽。設15萬立方米污水暫存罐及各類廢水調節罐、事故池,試運作、檢維修、污水處理場運作不正常時未經處理或不滿足回用要求的廢水進入廢水暫存系統。(3)地下水和土壤:採取分區防滲措施,廠區及周邊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監控體系。(4)固體廢物:空分裝置産生的廢分子篩、廢鋁膠、原水凈化站沉澱池污泥、污水處理場軟化污泥送園區一般工業廢渣填埋場填埋處置;煤氣化裝置産生的氣化粗渣、氣化濾餅首先考慮綜合利用,綜合利用不暢時,送園區一般工業廢渣填埋場填埋處置;廢催化劑、廢潤滑油、廢瓷球、廢吸附劑、廢保護劑、廢活性炭等危廢外委有資質單位處置;廢鹼液送MTO廢鹼焚燒設施處理,焚燒爐鹼灰外委有資質單位處置;給排水系統産生的生化污泥、蒸發結晶裝置雜鹽暫按危險廢物處置,實際産生後根據危險廢物鑒別結果進行處置。(5)環境風險:採取緊急事故泄壓排放系統、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火災報警系統、分散控制系統及安全儀錶系統等預防和應急設備設施。按照“單元-廠區-園區”水環境風險防控體系要求設置事故廢水收集和應急儲存設施。(6)減污降碳協同:提高電氣化水準,項目除凈化裝置的丙烯製冷壓縮機等個別大型驅動設備採用汽輪機驅動外,空分裝置空壓機等主要設備全部採用電驅,降低燃料消耗;利用全廠餘熱發電,減少外購電量,同時提高外購電力中綠電使用比例;配套建新能源發電項目,利用綠電進行電解水制氫。 公眾參與:項目公眾參與採取了媒體公告(網路、報紙)公示、現場張貼公告等方式進行。 相關文件:《關於內蒙古大路工業園區總體規劃(2014—2030年)補充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內環字〔2016〕12號);《關於同意內蒙古大路工業園區總體規劃的批復》(鄂府發〔2016〕23號);《關於<內蒙古鄂爾多斯準格爾經濟開發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大路産業園分區規劃)(2021-2035年)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內環審〔2024〕45號);《關於鄂爾多斯準格爾經濟開發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復》(鄂府發〔2026〕18號);《關於同意中石化長城能源化工(內蒙古)有限公司煤制烯烴升級示範項目大氣污染排放總量指標來源及延續有效性的意見》(內環字〔2025〕33號);《關於<中石化長城能源化工(內蒙古)有限公司煤制烯烴升級示範項目區域削減方案>的審查意見》(內環字〔2026〕8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增補窯溝和官板烏素水源地作為大路煤化工基地水源地的批復》(內政字〔2014〕283號);《準格爾旗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大路鎮何家塔村委會辦公樓附近居民搬遷安置實施方案>的通知》(準政辦發〔2026〕2號)。 |
010-65646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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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轉型升級工程 |
山東省日照市東港區 |
日照港集裝箱發展有限公司 |
天科院環境科技發展(天津)有限公司 |
本工程位於日照港石臼港區南作業區,主要海域工程包括填海工程、護岸和隔堰工程及疏浚工程。工程整體形成陸域約385.09公頃,新建護岸5904.9米,新建4條隔堰2544.34米;基槽開挖約40萬立方米、疏浚469.82萬立方米,基槽挖泥全部拋至海洋傾倒區,疏浚物全部回用。主要陸域工程包括碼頭工程、堆場工程、配套鐵路工程、公路工程及環保公輔工程。工程共設置8個泊位,新建6個、改建2個;擬新建4個堆場,佔地面積328.09公頃;新建鐵路環線58.62公里,新建高架公路1.3公里;堆場區南北兩側共佈置21座雨污水池,散貨堆場及碼頭前沿設置雨水排水溝,新建2座生活污水處理站及4座含塵污水處理站。總投資215.29億元,其中環保投資21.47億元。 |
主要環境影響及對策:(1)生態:填海佔用海洋生境,基槽挖泥、拋石、港池疏浚、吹填溢流等施工將導致海洋生物資源損失。入境船舶壓載水可能造成外來生物入侵影響。主要保護措施:優化施工組織方案,開展施工期及運營期海洋生態、水文動力及衝淤等跟蹤監測,切實落實漁業資源增殖放流計劃並進行效果評估。配備移動式壓載水處理裝置,加強對壓載水處理裝置的維修管理和跟蹤監測,確保達標排放。開展累積性生態影響研究,必要時進一步完善區域海洋生態保護及恢復措施。(2)水環境:施工期基槽開挖、拋石、港池疏浚和吹填溢流等産生的懸浮物將對海水水質産生不利影響。各類污(廢)水若直接排放,將對區域水環境産生不利影響。主要保護措施:嚴格落實吹填分區、隔堰和分隔子堰設置,按要求在溢流口設置三層防污簾並開展效果評估。強化疏浚區懸浮物影響動態監測,及時調整施工強度,有效控制懸浮物産生的不利影響。依法依規科學處置各類污(廢)水,不得隨意向水體排放。(3)大氣環境:施工期揚塵、施工機械及車船廢氣排放等,運營期碼頭裝卸、堆場堆取料等産生的廢氣、揚塵等將對區域大氣環境産生不利影響。主要保護措施:不斷提升揚塵治理水準,確保符合《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條有關規定。對産塵區域、設施採取嚴格的抑塵措施,部分礦石堆場設置封閉式條形倉,其餘堆場預留全封閉設施的建設條件,同時設置防風抑塵網和固定噴淋裝置等抑塵設施,加強抑塵效果評估。落實“以新帶老”要求,東作業區儘快完成防風抑塵網和綠化帶相結合的建設。(4)環境風險:施工期、運營期船舶燃料油泄漏將對區域生態環境産生不利影響,帶來環境風險。主要保護措施:施工期間劃定安全區,加強進出港船舶交通管理,降低船舶風險事故概率。在南作業區應急設備庫配備圍油欄、收油機等應急物資,按要求編制本工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納入石臼港區應急預案。 公眾參與:建設單位依法開展了公眾參與。 相關部門意見:自然資源部辦公廳以自然資辦函〔2026〕218號文件明確工程用海已經國務院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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