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版

關於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內設機構調整的復函

2017-06-16

2017-06-16
分享到:
[列印] 字號:[大] [中] [小]

  人事函[2017]42

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

  《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關於部分二級機構職能與名稱調整的請示》(華環發[2017]28號)收悉。經研究,現函覆如下:

  一、同意將水環境模擬與污染控制研究中心更名為水環境研究中心,迴圈經濟與清潔生産中心更名為土壤環境研究中心,區域大氣環境與污染防治研究中心更名為大氣環境與污染控制研究中心,環境影響評估研發中心更名為環境管理與政策研究中心。

  二、同意在城市生態環境研究中心加挂內地與港澳環境合作研究中心牌子,環境應急技術與風險管理中心加挂生態環境損害評估研究中心牌子。

  調整後,你所設辦公室(人事處)、計劃財務處、科技管理處、黨委辦公室等4個管理機構;城市生態環境研究中心(內地與港澳環境合作研究中心)、水環境研究中心、環境健康研究中心、近岸海域環境研究中心(南海環境研究中心)、大氣環境與污染控制研究中心、環境應急技術與風險管理研究中心(生態環境損害評估研究中心)、華南環境監測分析中心、土壤環境研究中心、環境管理與政策研究中心等9個科研機構;技術諮詢部、環境工程技術中心等2個企業化管理機構。

  環境保護部行政體制與人事司

  2017年6月16日

抄送:科技標準司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ICP備案編號: 京ICP備05009132號

網站標識碼:bm17000009

京公網安備 11040102700072號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