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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太湖流域東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生態環境監測與科學研究中心2023年高層次人才公開招聘公告

2023-01-06

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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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工作需要,生態環境部太湖流域東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生態環境監測與科學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太湖東海局監測科研中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太湖東海局監測科研中心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辦公地點為上海,主要承擔所在流域海域生態環境監測、評價和科學研究等工作。具體為:承擔流域海域生態環境監測、評價,以及監測網路建設、監測品質控制等工作;承擔流域海域生態環境規劃、政策、法律、法規、標準、技術規範、生態保護補償方案,以及水功能區劃等編制工作;開展流域海域功能區納污能力和限制排污總量測算;承擔規劃環評技術審查、項目環評評估、排污許可技術審查、入河(海)排污口設置審查管理等技術支援工作;承擔跨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規劃後評估和環評後評估等技術支援工作;承擔陸源污染物排海、圍填海、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等海洋工程建設項目和海洋傾廢生態環境保護監管等技術支援工作;承擔流域海域內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執法、糾紛調處、應急等技術支援工作;承擔資訊化建設技術支援工作;開展流域海域生態環境科學研究,以及流域海域環境污染治理、生態保護與修復等方面的基礎和應用研究;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業務培訓、諮詢服務等工作;承擔太湖流域東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民主、公平、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採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公開招聘,擇優聘用。
  三、招聘崗位及要求
  本次計劃招聘24名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擬招聘的崗位、人數及擬聘崗位要求詳見附表1
  其中,專業名稱參照教育部發佈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學科、專業目錄(2008年)》《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但與崗位要求的學科專業相近的,可以主動通過諮詢電話溝通確認。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思想品行、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三)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工作需要;
  (四)年齡要求:博士研究生不超過40周歲(19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高級職稱及以上人員年齡適當放寬至45周歲(1978年1月1日以後出生);
  (五)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和對應學位(在校期間為非在職)。其中,2023年應屆畢業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若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學歷學位證則取消聘用;如為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留學人員身份和經歷的證明材料;
  (六)敬業愛崗、具備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和技術能力;
  (七)具備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凡受紀律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應聘。
  五、主要待遇
  本次招聘人員均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工資及福利待遇按照國家事業單位現行政策和用人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六、招聘程式
  (一)發佈公告
  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生態環境部人才招聘系統網站、太湖東海局網站、監測科研中心微信公眾號上發佈招聘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17:00。
  2.報名方式:本次報名採用網路報名方式,不設現場報名,不接受電話或郵寄報名。應聘人員填寫報名錶(附件2)和匯總表(附件3),將身份證、各階段畢業證和學位證、科研項目、論著、獲獎榮譽以及其他業績證明材料掃描合併成1個PDF文件,一併發送至指定郵箱(jckyzx@thdhjg.mee.gov.cn)。PDF文件名和郵件主題統一命為“應聘崗位+姓名+學歷/職稱”。
  3.報名要求: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
  4.資格審查: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太湖東海局監測科研中心將根據實際情況研究決定是否按實際人數進行考試。
  5.發佈面試公告:資格審查後在生態環境部人才招聘系統網站(http://hrr.mee.gov.cn/)、太湖東海局網站(https://thdhjg.mee.gov.cn/)、監測科研中心微信公眾號發佈面試公告及具備面試資格人員名單。
  (三)考試
  根據招聘崗位要求,採用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發佈。
  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能力、綜合素質以及崗位匹配度等。面試總分100分,設置合格分數線(70分),70分及以上者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
  (四)體檢與考察
  1.體檢:根據應聘者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崗位需求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指定的醫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統一進行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2.考察:根據面試成績和體檢結果,按照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到被考察者的所在學校或單位進一步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情況進行考察。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對於由此産生或應聘人員自願放棄等原因産生的崗位空缺,可從達到面試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照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遇遞補情況將直接電話通知遞補人選,不再另行公告。考察人選均不合格的,取消該崗位的聘用。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面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經太湖東海局監測科研中心研究,按程式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並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生態環境部人才招聘系統網站(http://hrr.mee.gov.cn/)、生態環境部太湖流域東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s://thdhjg.mee.gov.cn/)、監測科研中心微信公眾號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姓名、學歷學位及專業、畢業院校(原工作單位)等基本情況。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按規定實施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回避
  在公開招聘人員工作中,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實行回避制度;凡擔任主考官、考官及其他工作人員,涉及與應聘者有親屬關係的,本人必須回避。
  (七)其他事項
  1.應聘者提供的相關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報名錶和參加招聘過程中使用的資訊必須一致。虛假資訊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2.未進入面試、體檢和考察的應聘者將不再另行通知。
  3.應聘者在面試、體檢等過程中發生的交通費、伙食費、住宿費自理,體檢費用由太湖東海局監測科研中心承擔。
  4.面試安排及其他未盡事宜將另行發佈,應聘者應保持電話暢通,密切關注招聘動態。由於個人原因無法聯繫,影響招聘的,後果自負。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具體防控要求將另行發佈,請廣大報考者密切關注。
  八、聯繫電話
  聯繫人:江老師、李老師
  電話:021-20221217、021-20221215
  單位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3500號
  九、監督舉報
  生態環境部太湖流域東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監督電話:021-20221126
  生態環境部太湖流域東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
  生態環境監測與科學研究中心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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