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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企業參與生物多樣性治理:實踐與建議 | 生物多樣性治理系列解讀④

2025-08-14

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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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物多樣性為人類生存提供了最基本的物質基礎與生態保障。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服務政府間科學政策平臺(IPBES)最新評估報告顯示,全球經濟活動中有58萬億美元中度至高度依賴自然,相當於全球年度GDP的一半以上。這一數據揭示了人類經濟活動對於自然生態系統的依賴和影響,也凸顯了企業作為經濟活動的重要主體,在生物多樣性保護中肩負的重大責任與使命。
  2025年國際生物多樣性日以“萬物共生 和美永續”為主題,再次強調了生物多樣性保護與實現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的關係,提醒我們只有在保持生物多樣性良好狀況基礎上,才能實現人類社會的長期繁榮與穩定。要實現這一目標,離不開人類社會,尤其是工商業部門的共同參與。
  企業是生物多樣性治理的關鍵利益攸關方
  企業生産經營活動與生物多樣性具有深度耦合性。農業、食品和飲料行業直接從自然獲取原材料,基礎設施行業依靠健康的土壤和穩定的氣候,醫藥化工行業也依賴於生物遺傳資源的獲取和利用。此外,科技創新和人文藝術的源泉也深深植根于對自然界的觀察和理解,從自然界的複雜性和美麗中汲取靈感,推動人類文明的進步。自然生態系統的穩定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石,一旦生物多樣性遭到破壞,企業將面臨原料短缺、成本上升、韌性下降等重大風險,進而影響企業的長期競爭力。可見保護生物多樣性就是保護企業自身發展的長遠利益。與此同時,因商業活動與土地利用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聯,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生物多樣性的保護成效。
  2010年召開的《生物多樣性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第十次締約方大會(COP10)通過決定,建立全球企業與生物多樣性夥伴關係(GPBB),為企業參與多邊進程提供對話交流與合作平臺,得到各締約方工商界的廣泛關注和積極響應。
  中國推動企業參與生物多樣性治理的創新實踐
  中國是世界上生物多樣性最豐富的國家之一,也是最早簽署和批准《公約》的締約方之一。中國政府高度重視推動包括工商業在內的非國家行為體參與全球生物多樣性治理。2015年2月,中國響應《公約》秘書處號召加入GPBB,鼓勵企業參與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為進一步探索企業參與長效機制,經生態環境部批准,生態環境部對外合作與交流中心&&組建工商業生物多樣性保護聯盟(CPBB),並於2022年5月國際生物多樣性日宣傳活動上正式啟動。自此,中國建立起了自己的工商業生物多樣性保護合作機制,旨在推動形成工商業參與生物多樣性保護長效機制和生物多樣性治理新格局,進一步發揮政府引導、行業推動、企業實踐、全民參與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和可持續行動共同體作用。
  2024年1月,生態環境部發佈《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2023—2030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首次將“企業與生物多樣性”列為優先行動之一,提出了到2030年,基本建成企業保護和可持續利用生物多樣性長效機制,形成可持續發展及與自然和諧的生産方式,定期監測、評估和披露重點行業企業對生物多樣性的風險、依賴和影響,將行業企業參與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雄心轉化為實際行動。
  CPBB成立三年來,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和可持續利用活動,搭建企業參與的生物多樣性政策對話與交流平臺、最佳實踐展示平臺、技術支撐平臺和國際合作平臺,企業生物多樣性保護意識與參與度得到顯著提升。通過CPBB機制的探索、引領和示範作用,農業食品、能源採礦、化工制藥、基礎設施建設、網際網路科技等重點行業的頭部企業已初具生物多樣性保護和可持續利用的實踐路徑雛形,為行業實踐提供了寶貴經驗和案例。與此同時,CPBB充分發揮技術支撐平臺作用,開展了重點行業生物多樣性影響與依賴性專題研究,為相關行業企業綠色轉型提供技術諮詢。此外,作為國內外企業交流合作的重要橋梁,CPBB還積極組織國內企業開展國際交流與研討活動,助力企業拓寬國際視野,汲取先進經驗,進一步提升我國企業在生物多樣性保護領域的國際影響力與參與度。
  然而,目前企業參與生物多樣性治理還存在一定的障礙。首先,企業識別自身業務與生物多樣性的依賴關係仍存在局限性。例如,部分製造業企業可能忽視原材料來源的生物多樣性相關風險,而一些基礎設施建設相關企業未能意識到其項目對動植物棲息地和生態廊道的影響。其次,行業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評估缺乏統一的標準和規範。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的調研顯示,超60%的企業在生物多樣性資訊披露上存在困難,主要因為缺乏專業的監測和評估方法,難以量化自身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除此之外,推動企業參與的政策激勵機制也尚待健全。
  進一步深化企業主體作用需各方協同發力
  進一步深化企業在生物多樣性治理中的主體作用,需要政策制定、公眾參與等多層面共同推動,以及企業自身主動擔當作為。
  從政府角度來説,應完善生物多樣性相關政策法規體系,將生物多樣性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快制定和完善生物多樣性保護的行業標準,明確企業在生物多樣性保護中的責任和義務;推動建立市場化、社會化投融資機制,探索綠色債券、保險等有效的金融工具,為企業參與生物多樣性保護提供資金支援。
  此外,政府還應積極營造節約型社會的氛圍,大力推廣可持續的生産和消費模式,完善綠色産品標準與認證體系,引導消費者選擇環保、可持續的産品。
  從企業自身的角度來説,應基於經營方向,研究制定促進生物多樣性保護與可持續利用的目標與戰略;增強企業對生物多樣性依賴的理解與評估,建立全價值鏈的生物多樣性管理體系,從原材料採購到生産運營、終端交付,推動生物多樣性保護與企業生産運營的深度融合;建立健全社會責任報告制度,定期發佈社會責任報告或可持續發展報告,披露企業在生物多樣性保護方面的行動和成效;加大對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技術的研發投入,探索生物多樣性可持續利用模式;利用人工智慧、大數據等手段,培育生物多樣性領域的新質生産力,為破解全球生物多樣性治理難題,提供創新解決方案。
  “山積而高,澤積而長。”生物多樣性保護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的工程,需要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和公眾的共同努力和協作。展望未來,我們應進一步落實生物多樣性保護企業主體責任,充分發揮企業在技術創新、資金投入和資源整合等方面的優勢,為共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全球生命共同體作出應有貢獻。
  (作者:生態環境部對外合作與交流中心 李永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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