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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通報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問題追責問責情況

2023-02-20

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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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5日至2022年1月5日,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貴州省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2022年3月18日,督察組向貴州省反饋督察意見,並移交5起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要求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理。
  貴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5起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把督察整改作為衷心擁護“兩個確立”、忠誠踐行“兩個維護”的檢驗尺規,紮實推進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和責任追究工作,以督察整改為契機持之以恒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多次主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整改方案,細化目標措施、明確督導機制、強化閉環管理,確保問題全面徹底整改。按照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省紀委監委立足職能職責,對督察移交的5起責任追究問題組織深入調查、逐一厘清責任,嚴肅精準有效追責問責。根據查明事實,依據追責問責工作有關規定,共對42個黨組織、責任單位(廳局級3個、縣處級30個、鄉科級9個),142名責任人員(廳局級15人、縣處級60人、鄉科級及以下67人)追責問責。其中,責令42個黨組織、責任單位作出書面檢查;給予黨紀政務處分62人(移送司法機關4人)、組織調整1人、誡勉55人、責令書面檢查18人、批評教育或談話提醒4人,另有2人因涉及其他違紀違法問題正接受審查調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畢節市大量生活污水長期直排、環境污染問題突出的問題
  畢節市安排督促城市污水管網新增、老舊管網及雨污分流管網改造不細不嚴,工作推進滯後。畢節市、大方縣、七星關區、納雍縣黨委、政府對城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工作重視不夠、推進不力。市水務、生態環境部門和有關縣(區)住建、城管、生態環境、自然資源、水務等職能部門作風不紮實,工作浮于表面,監管職責履行不到位,導致大方縣、七星關區、納雍縣城市生活污水直排污染環境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根據相關規定,對時任畢節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李玉平,時任七星關區委副書記、區長胡敬斌,時任納雍縣委書記彭華昌,時任畢節市水務局黨組副書記、局長盧瑤,畢節市水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高如星,畢節市生態環境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勁,時任大方縣水務局局長王永江,時任七星關區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陳亮歡8人誡勉;給予時任畢節市水務局局長丹彤行政記大過處分(與其他問題合併處理);給予時任納雍縣副縣長阮瓊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時任畢節市水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宗(2022年1月退休),畢節市生態環境局黨委書記、局長吉煥,時任納雍縣委副書記、縣長許曉鵬,時任大方縣副縣長何逆,時任七星關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陳俊,時任七星關區政府黨組成員,貴州七星關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李永紅6人黨內警告處分;對時任大方縣委副書記、縣政府副縣長、代理縣長遊勁松批評教育;對時任大方縣委書記陳宗俊談話提醒;對時任納雍縣副縣長郭太軍組織調整。此外,還對負有責任的5名鄉科級幹部給予黨紀處分;對2名鄉科級幹部誡勉。同時,責令畢節市委、市政府等10個黨組織、責任單位作出深刻檢查。
  二、黔南州羅甸縣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違法問題突出、生態破壞嚴重的問題
  羅甸縣在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違規推動建成八吝大壩,造成魚類遷移、洄遊通道被完全阻隔,嚴重破壞保護區生態環境。擅自復建處於保護區核心區的上立亭水電站並違規擴容,對魚類生境造成嚴重影響。同時,落實禁漁工作不力,監督執法不到位,非法捕撈食用野生河魚現象猖獗。黔南州發改、水務等部門對羅甸縣存在的問題監督指導不力,跟蹤問效不到位。根據相關規定,對時任羅甸縣委書記楊朝偉,時任黔南州發改委(局)主任(局長)鄭紹峰,時任羅甸縣副縣長陳豪,時任羅甸縣發改局黨組書記、局長韋祥榮,時任羅甸縣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尹仕勇,時任黔南州發改委(局)副主任(副局長)何祖能,黔南州水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莫興海7人誡勉;給予羅甸縣縣長朱泉,時任羅甸縣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羅甸縣發改局黨組書記、局長羅振山2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時任羅甸縣縣長楊興華黨內警告處分;對時任黔南州副州長、州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黃進批評教育;對時任黔南州水務局局長高原,羅甸縣副縣長陳大奎,時任羅甸縣林業局局長蔣忠恒,黔南州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韋駿,時任黔南州水産工作站副站長、站長王玥5人責令書面檢查。此外,還對負有責任的4名鄉科級及以下幹部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對5名鄉科級幹部分別責令書面檢查、誡勉。同時,責令羅甸縣委、縣政府等10個黨組織、責任單位作出深刻檢查。
  三、六盤水市盲目佈局焦化項目、“兩高”企業違法問題突出的問題
  六盤水市、盤州市工信部門,盤州市政府,盤州市、鍾山區、水城區發改部門執行産業政策和規劃要求不到位,謀劃備案“兩高”項目不深不細,審核把關不嚴,導致焦化項目備案總産能遠超全省焦化産能規劃限額。六盤水市、盤州市、水城區政府,盤州市工信部門,市、區生態環境部門履行監督、監管職責不到位,“兩高”企業污染擾民問題突出。部分“兩高”企業為符合能耗要求隨意填報數據,六盤水市、盤州市、水城區工信、統計部門監察、核查不嚴,能耗統計數據嚴重失真。根據相關規定,對六盤水市工信局二級調研員梅建南,六盤水市生態環境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魏嵬,時任六盤水市統計局副局長陳紅梅,時任盤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韋斌,時任盤州市(盤縣)工信局黨組書記、局長劉安健,水城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黃波6人誡勉;給予時任六盤水市工信局(原市經信委)黨委書記、局長吳堅,時任六盤水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原六盤水市環境監察支隊)支隊長龍泉2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六盤水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李恒超,六盤水市工信局黨委委員蔣劍濤2人黨內警告處分;對六盤水市發改委黨組成員、六盤水市區域經濟發展中心主任馮坤,時任水城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任廣向,盤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李江,時任鍾山區委常委、副區長趙奇4人責令書面檢查。此外,還對負有責任的4名鄉科級幹部給予黨紀處分;對8名鄉科級及以下幹部分別責令書面檢查、誡勉。同時,責令六盤水市工信局、六盤水市生態環境局、六盤水市統計局、盤州市政府等4個責任單位作出深刻檢查。
  四、貴州一些地方礦産開發嚴重破壞生態、綠色礦山建設問題突出的問題
  省自然資源廳、貴陽市、修文縣自然資源部門在2020年省級綠色礦山遴選申報省市縣三級聯審工作中,對修文縣14個礦山申報層層把關不嚴,導致11個不符合申報條件的礦山通過審核並被授牌。修文縣委、縣政府對礦山生態環境修復治理工作重視不夠,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部門履行監管職責不力,導致礦山企業存在的生態破壞嚴重、生態修復滯後等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礦山恢復治理工作推進緩慢。省國有扎佐林場、修文縣自然資源(林業)、應急管理等部門對響鼓坡礦山長期存在的違法違規開採、違法破壞林地行為查處不全面、不及時、處置不力,導致違法違規問題長期未得到有效遏制。根據相關規定,對省自然資源廳黨委委員、副廳長楊兵,時任修文縣委書記孫華忠,時任修文縣副縣長左軍,貴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委委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政委紀紅帆4人誡勉;給予省自然資源廳礦産資源保護監督處副處長周順平政務記過;給予時任修文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唐德富黨內嚴重警告;給予時任修文縣委副書記、縣長管慶良黨內警告處分;對時任貴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委副書記、局長杜華智,省國有扎佐林場黨委委員、副場長龍海平2人責令書面檢查。此外,還對負有責任的11名鄉科級幹部給予黨紀政務處分(移送司法機關2人);對5名鄉科級及以下幹部誡勉;因涉及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1人正接受審查調查。同時,責令省自然資源廳、修文縣委、縣政府等8個黨組織、責任單位作出深刻檢查。
  黔東南州、黃平縣自然資源部門在2020年審核上報省級綠色礦山名單過程中,審核流於形式,將兩個問題礦山順利通過初審並上報,但未通過省自然資源廳終審。黃平縣委、縣政府落實上級政策打折扣、搞變通,黃平縣自然資源、林業、應急管理、生態環境、水務等部門日常監管流於形式,相關責任公司人為拆分,分批次“頂包”佔用林地,違法分包礦權,採礦作業無序開展,生態修復不及時、不規範,礦區生態環境破壞嚴重。黃平縣麥巴鋁土礦和王家寨鋁土礦採選未按規定時限關閉退出,縣發改局審核把關不嚴不實,執行負面清單要求打折扣。根據相關規定,對時任黃平縣委書記林昌富,時任黃平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袁尚凱,黔東南州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光成3人誡勉;給予時任黃平縣副縣長李文舜政務記過處分;給予時任黃平縣委副書記、縣長楊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時任黃平縣副縣長林乾禮黨內警告處分。此外,還對負有責任的11名鄉科級及以下幹部給予黨紀政務處分(移送司法機關2人);對5名鄉科級及以下幹部誡勉。同時,責令黃平縣委、縣政府、黔東南州自然資源局等3個黨組織、責任單位作出深刻檢查。
  五、安順市平壩區夏雲工業園區違法問題突出、環境污染嚴重的問題
  安順市工信部門對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産業園區配套建設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不足”(含夏雲工業園區)問題整改督導不力。平壩區、安順高新區不作為、慢作為,對加快夏雲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改造和工業固廢處置中心、堆場建設重視不夠,推動不力,工作嚴重滯後,對水和土壤環境造成嚴重影響。安順高新區排查整治園區工業企業環評審批情況流於形式,會同市生態環境局平壩分局對園區雨污管網排查不到位,導致有關企業通過雨水管網排放生産廢水及污染物現象普遍,下游水體受到嚴重污染。平壩區及生態環境部門對群眾投訴重視不夠、處置不力,敷衍應付。根據相關規定,對時任平壩區委書記、黎陽高新區黨工委書記(兼)蘆忠於,時任平壩區副區長郭正舉,安順高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冉玉和,安順市生態環境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馬玉星,時任安順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鄒德志5人誡勉;給予時任安順高新區黨工委副書記楊榮泉,時任平壩區副區長、安順高新區黨工委副書記劉廷玉2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時任安順市工信委黨組書記、主任陳應武批評教育;對安順市生態環境局黨委書記、局長張登平,時任安順市工信局(原安順市工信委)黨組成員、副局長酈建華2人責令書面檢查。此外,還對負有責任的4名鄉科級幹部給予黨紀處分;對2名鄉科級幹部誡勉;因涉及其他違紀問題,1人正接受紀律審查。同時,責令平壩區委、區政府、安順市生態環境局、安順市工信局等7個黨組織、責任單位作出深刻檢查。
  生態環境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根基,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多次強調“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要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自然和生態環境”。貴州省委、省政府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貴州省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著力推進生態文明制度創新,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積極推動經濟社會綠色發展,積極打造生態文明建設先行區,守好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但在具體工作落實中,一些地方、部門和領導幹部思想認識不到位,對“牢固樹立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導向,守好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理解不夠深刻,對貴州生態安全戰略地位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履行行業監管職責不到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現象仍然存在。對此,貴州省委、省政府堅決查處、嚴肅追責問責,以實際行動確保黨中央關於生態文明建設重大決策部署在貴州不折不扣落地落實。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全省各級黨委、政府必須站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戰略高度,深刻認識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意義,進一步深學篤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要把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作為衷心擁護“兩個確立”、忠誠踐行“兩個維護”的政治檢驗,始終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牢牢守好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提升自然生態系統品質,著力健全生態文明建設先行區制度體系,積極推進綠色低碳迴圈發展,守護好貴州這片寶貴的生態環境,發揮好優良生態環境這一最大發展優勢和競爭優勢,實現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協同共進。廣大黨員領導幹部要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樹立正確政績觀、權力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工作中,持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奮力譜寫多彩貴州現代化建設新篇章。
  中共貴州省委
貴州省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0日
  來源 | 貴州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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