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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海南省反饋督察情況

2024-02-26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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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海南省開展了第三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2024年1月30日,二十屆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第2次會議審議通過督察報告。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督察組于2024年2月26日向海南省委、省政府進行反饋。督察組組長宋秀岩通報督察報告,海南省委書記馮飛作表態發言,海南省省長劉小明主持會議。張雪樵副組長,督察組有關人員,海南省委、省政府有關領導,有關部門和各市縣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海南省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根本遵循,積極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力度較大,取得較大成效。

  海南省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海南生態環境保護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把綠色作為自由貿易港建設底色。大力推進三亞鳳凰島二期、儋州海花島、海口葫蘆島圍填海等問題整改。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加快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2022年4大主導産業(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産業和熱帶特色高效農業)佔全省GDP比重較2020年提升20.8個百分點。

  積極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將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建設作為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的標誌性工程,出臺《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條例(試行)》,提升生物多樣性保護水準,極危物種海南長臂猿種群數量持續增長。以清潔能源島建設、“六水共治”、博鰲東嶼島零碳示範區建設、“禁塑”和裝配式建築應用推廣等為抓手,引導綠色低碳生産生活。出臺“禁塑”地方性法規。

  著力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推進環境基礎設施建設,2020年以來新建8座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新增城鎮污水處理規模41.9萬立方米/日。加強近岸海域綜合治理,出臺《海南省水産養殖尾水排放標準》,探索綠色養殖新模式。加強紅樹林保護修復,2020年以來紅樹林面積持續增加。生態環境狀況保持國內領先。

  海南省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解決一批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截至2023年12月底,督察組交辦的2002件群眾舉報問題已辦結或階段辦結1617件,責令整改362家,立案處罰178家,立案偵查5件,約談43人,問責6人。

  督察指出,海南省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取得較大成效,但對標對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與習近平總書記對海南的殷切期望和人民群眾的美好期待相比,仍有薄弱環節。

  一是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有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門認識和實踐存在“上熱中溫下冷”現象,有的滿足於海南得天獨厚的生態環境和集中攻堅取得的階段性成效,有的缺乏主動作為和攻堅克難的責任擔當,有些基礎工作沒有做好,一些重點任務能拖就拖。

  海防林總體規劃缺失,底數不清、管理粗放,蠶食破壞問題突出。近十年規劃保護的海防林長度從1051公里縮短至940公里,面積從21.2萬畝減至16.5萬畝。萬寧市違規調整規劃,使高爾夫球場違規佔用海防林行為合法化,還為繼續佔用海防林提供便利。文昌、瓊海、陵水等地也存在違規侵佔海防林問題。樂東縣佛羅林場木麻黃2023年以來陸續枯死,涉及面積884.9畝,平均枯死率39.6%,其中海防林達238畝。

  發展與保護協同推進不力。2021年海南省發展改革委編制《海南省海上風電場工程規劃》時,未依法開展規劃環評,沒有對白海豚棲息地等生態敏感區域進行選址合理性分析。海水養殖綠色轉型推進力度不夠,且私拉亂接取排水管道情況普遍,有的甚至隨意穿越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污染破壞問題多發。

  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不落實。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生態環境廳,以及農業農村部門等對“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要求認識不到位,在礦山管理、流域水環境治理,以及化學農藥和化肥“雙減”等工作中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不力。

  部分督察整改不徹底。瓊海市未完成海防林內違規海水養殖清退,並在修編養殖水域灘塗規劃時,將已被養殖坑塘侵佔的海防林調出禁養區。全省房地産項目自建自營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作不正常問題仍然突出,督察組隨機抽查6個污水處理設施,3個不同程度存在問題。儋州市個別橡膠企業廢氣廢水擾民、東方市陽光海岸旁排水溝黑臭等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解決不到位。

  二是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部分領域問題突出。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存在破壞行為。五指山市花舞人間旅遊投資公司在國家公園內違法開墾公益林地種植咖啡等經濟作物,有關部門一面下發《責令停止違法(章)行為通知書》,一面又回復國家公園管理部門稱該行為不違法,督察進駐時違法行為仍在持續。東方市東河鎮俄賢村更新造林項目被大量套種香蕉等高稈作物,造成林木破壞,毀林面積約120畝。瓊中縣什運宏興石料場違規在國家公園內開山採石,並違法實施爆破6次,且一直未落實“邊開採邊治理”要求。小水電站清退不嚴不實,瓊中、昌江等地9座小水電站部分設施位於國家公園核心保護區,仍有8座在運作;一些小水電站生態下泄流量不符合要求。

2023年12月,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昌江縣現場檢查國家公園內小水電清退情況

  自然公園管護不到位。屯昌縣在木色湖風景名勝區規劃修編時弄虛作假,在省林業局公示和專家評審後隨意對規劃分區進行重大調整,擅自調整規劃核心內容後以另一版本上報省政府並獲批,致使核心景區被降級、違規建築被瞞報並調出。海南三亞熱帶海濱風景名勝區及海口市美舍河、五源河等濕地公園記憶體在違規建設經營行為。

  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滯後。2022年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僅為55.9%,低於全國平均水準14個百分點,其中瓊海市僅為27.8%,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十三五”規劃133個污水處理項目,按期完成的僅50個,督察時仍有10個未完成,其中海口市江東新區水質凈化中心計劃配套建設的66.9公里污水幹管實際建成36公里,正常通水的僅6.9公里,且管網破損嚴重。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工作推進緩慢,瓊海、海口等市管網缺陷問題突出。雨污不分流問題普遍,大量污水排入城市內河和排洪渠。2021年以來,全省納入監測的88個城鎮內河(湖)水體,48個水質頻繁超標。海口市沒有加快污水管網建設,而是在末端建設11處臨時設施處理污水,有的已運作6年,每天還需調水用於水質消劣,治標不治本。儋州市主城區生活污水收集主幹管嚴重缺失,只能用城市排洪箱涵收集生活污水,雨季大量雨污水直排光吉河,導致下游水體黑臭。三亞市污水管網混入大量雨水和天然水,2022年污水處理廠進水五日生化需氧量平均濃度僅為52.6毫克/升。

  建築垃圾治理問題突出。省級及9個市縣沒有按要求出臺建築垃圾專項規劃,工作推進滯後,建築垃圾亂堆亂埋現象普遍。2023年1月至11月,海口市建築垃圾偷倒亂堆問題多達1275宗,隨機抽查7個違法傾倒填埋點,填埋總量就達54萬立方米。2018年以來,海口市蒼東村、蒼英村約200畝土地陸續被建築垃圾侵佔。

2023年12月,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海口市現場檢查建築垃圾違法填埋情況

  三是海洋生態和海岸帶保護不力。紅樹林保護仍不到位。海南省有關部門一直未依規出臺紅樹林資源保護髮展規劃,紅樹林保護範圍不明,監督執法有缺位。東寨港紅樹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部門未按批復邊界對保護區進行管理,保護區內違法存在養殖塘等。文昌清瀾紅樹林省級自然保護區、三亞河紅樹林自然保護區等長期未清退保護區內違規設施。自然保護區外紅樹林底數不清,砍伐破壞行為未得到及時查處。

  自然岸線破壞時有發生。樂東縣漁業加工區及配套碼頭項目違規增加非透水構築物面積約27畝,影響區域海洋水動力,周邊大角灣岸線年均蝕退速率由10米增加至20米。臨高縣個別企業違規佔用岸線。砂質岸線問題分類處置工作推進滯後,瓊海市應于2022年底前完成的24個排水口整治僅完成11個,37處養殖用水管僅完成15處。

  部分海灣潟湖生態退化。萬寧市老爺海潟湖周邊水産養殖塘尾水直排,導致老爺海水質長期為劣四類。小海潟湖周邊養殖塘尾水治理項目建設進展滯後,小海水質不能穩定達到四類。文昌海域海草床近年來分佈面積明顯減少,其中高隆灣和長圮港沿岸海域5年內減少約261.8平方公里;陵水縣新村港海域海草床2023年植株密度較2021年減少9.9%。近年來三亞海域珊瑚群落不斷退化,結構趨於簡單化。

  四是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亟待解決。天然橡膠初加工企業工藝簡單,管理粗放,污染防治水準不高。抽查13家企業,11家存在不同程度環境污染問題。

  礦山開採遺留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省有關部門3次部署歷史遺留礦山修復治理工作,但工作推進不力,完成時限逐年後延,原定於2020年完成修復的152個礦山,仍有12個未完成、100個未驗收。澄邁、儋州等地生態修復打折扣。東方市部分尾礦庫存在環境安全隱患。

  報廢機動車非法回收拆解污染嚴重。全省僅1家企業具有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質,回收拆解能力嚴重短缺。暗訪的6個市縣21處報廢機動車非法回收拆解點,普遍存在污染問題。

  督察要求,海南省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守護好“青山綠水、碧海藍天”。統籌謀劃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加強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保護。以高水準生態環境保護支撐自由貿易港建設,嚴守生態環境保護紅線,加快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建設和“無廢城市”建設。加強陸海統籌,加強海防林、紅樹林、珊瑚礁、海草床等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切實解決好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嚴肅、精準、有效問責。對需要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或需要提起公益訴訟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督察強調,海南省委、省政府應根據督察報告,按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個工作日內報送黨中央、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海南省委、省政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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