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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部分地區生態保護和修復治理短板明顯

2025-12-15 來源: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局

2025-12-15 來源: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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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天津市發現,寧河、薊州等區部分濕地未得到有效保護,自然保護區內違規問題多發,礦山修復治理工作不嚴不實。
  一、基本情況
  天津市自然資源豐富,其中,寧河區水道縱橫、濕地廣布,薊州區是重點生態功能區,但兩區在生態保護方面還存在明顯短板。
  二、主要問題
  一是部分濕地保護缺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規定,禁止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固體廢物等破壞濕地及其生態功能的行為。督察發現,天津市一些地方管理缺位,部分濕地被侵佔。寧河區橋北街道震新村濕地內傾倒有建築垃圾,並混有除塵布袋等工業固體廢物,侵佔面積約6畝。對濕地水質監測結果顯示,化學需氧量、氨氮濃度分別為312毫克/升、2.7毫克/升,超地表水環境品質Ⅲ類標準14.6倍、1.7倍。寧河區天駒建築材料有限公司將約21畝濕地排幹,用於建設廠房和物料堆場。場地內露天堆存大量廢舊欄杆等物料,因除銹噴漆作業,地面已被染成黃色。薊州區張畢莊村南側一處濕地堆填大量建築垃圾,填埋量約7.2萬立方米,侵佔濕地13.5畝。
  圖1 2025年11月22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天津市寧河區一處濕地已被排幹,場地內堆存大量廢舊欄杆等物料,地面被染成黃色
  二是自然保護區內違規問題多發。2025年9月暗查發現,在天津古海岸與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緩衝區的曾口河附近,有施工單位違規佔用和破壞灘塗作為設備堆場,還將約2800立方米建築垃圾傾倒在附近坑塘。寧河區俵口鎮設在保護區實驗區內的生活垃圾轉机場環境管理混亂,場內生活垃圾露天堆存,場外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隨意傾倒。
  圖2 2025年9月8日,督察組暗查發現,在天津古海岸與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緩衝區內,有施工單位違規佔用和破壞灘塗,傾倒建築垃圾
  2025年11月督察發現,上述保護區緩衝區內的北淮淀鎮樂善莊村一處洼地被建築垃圾填平,其南側還有一條近200米的垃圾帶,兩處共堆填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2600余立方米。
  圖3 2025年11月27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天津市寧河區北淮淀鎮的天津古海岸與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緩衝區內堆填大量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
  薊州區漁陽鎮在中上元古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設置的生活垃圾收集點,堆存建築垃圾,傾倒廚余垃圾殘液。
  三是礦山修復治理工作不嚴不實。《薊州區廢棄礦山整治修復專項規劃(2020—2035年)》明確,西五百戶白雲岩礦修復工作應于2025年完成。薊州區2022年啟動修復工程招標後,卻一直未開展實質性工作。2024年,薊州區重新編制《西五百戶礦區生態修復實施方案》,明確對12公頃廢棄礦山平臺進行修復,但僅僅是設置圍欄和警示牌,就于2025年6月通過竣工驗收。2025年11月督察發現,該礦區採礦作業面大面積岩石裸露,無任何生態恢復跡象。督察還發現,薊州區新房子內礦區修復治理工程也存在類似問題。
圖4 2025年11月30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天津市薊州區西五百戶礦區採礦作業面大面積岩石裸露
  三、原因分析
  天津市一些地方和有關部門對生態保護和修復治理重視不夠,責任落實不到位,對自然保護區和濕地破壞問題監管不力,礦山修復敷衍應對。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並按要求做好後續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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