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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開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

2023-05-11

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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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8月31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湖北省開展了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21年12月13日反饋了督察報告,同時移交了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線索。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始終牢記“國之大者”,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扛起生態大省政治責任,以釘釘子的精神抓好督察整改。截至2023年2月底,66項整改任務,已完成整改39項,其餘27項均達到序時進度要求。督察期間交辦的3103件信訪件,已辦結3034件。

  一、堅決扛起生態大省政治責任,一絲不茍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
  (一)堅決扛牢政治責任。省委、省政府始終旗幟鮮明、態度堅決,將督察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重大民生工程抓緊抓實。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切實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職責,共同擔任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多次主持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和相關專題會議,研究推進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深入一線調研督辦重點問題。對重點整改任務,實行省領導領銜督辦機制。省委、省政府組織督查組,對整改推進情況開展督查。全省各級黨委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立行立改,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協同推進的工作合力。
  (二)牢固樹立生態文明意識。優化全省推動高品質發展政績考核評價體系,進一步完善對各市(州)的分類分級考核,引導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和領導幹部樹立正確政績觀。始終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湖北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作為重要政治任務,以“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的實踐”“以流域綜合治理為抓手,踐行荊楚治水三大使命”等為主題對全省市廳級主要領導幹部進行專題輔導,大力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相關網路學習,不斷增強廣大幹部生態環境保護意識。
  (三)營造督察整改濃厚氛圍。省、市“一台一報一網”開設“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進行時”專欄,廣泛宣傳報道各地各部門整改動態和典型做法。開展“講好湖北生態環保故事”“一江清水看中游—長江大保護實地踏訪”等活動,發佈湖北生態環境保護吉祥物“綠荊荊”和“藍楚楚”,通過各種形式提升社會各界對生態環境工作的知曉度、參與度。“武漢市張之洞體育公園生態蝶變”等一批督察整改成效被中央主流媒體報道,“咸寧市水環境治理經驗做法”等一批典型經驗在全國推廣。
  二、健全完善制度機制,全力以赴抓好督察反饋問題整改
  (一)構建“1+1+1+N”整改方案體系。對標對表督察報告,將整改任務逐一明確責任主體,逐條逐項研究制定整改目標、措施及完成時限;各市(州)和省直有關部門進一步細化具體整改措施,省紀委監委機關制定問責方案,構建全省“1+1+1+N”(1個總體方案、1張措施清單、1個問責方案、N個具體方案)整改方案體系,明確時間表、路線圖。
  (二)建立“每週盯辦、每月調度、雙月交賬”工作機制。印發督察整改總體工作安排,有計劃、有重點、分步驟推進督察整改工作。建立“每週盯辦、每月調度、雙月交賬”集中整改工作機制,開發運用湖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資訊管理系統,定期調度、匯總、分析整改進展情況。制定驗收銷號計劃,逐項明確督察整改省級&&驗收單位。
  (三)建立“省級督察、專班督導、派駐監察”制度體系。出臺《湖北省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的具體措施(試行)》,對督察整改工作各階段、各環節程式及要求進行全面規範和明確。印發《關於配合保障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的具體措施》《湖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實施辦法》《湖北省生態環境監察工作規範》,構建“省級督察、專班督導、派駐監察”的督察監察制度體系,形成發現問題、報告問題、解決問題的閉環管理。
  三、聚力攻堅重點難點問題,協同推進經濟高品質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準保護
  (一)切實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累計整治完成排污口9067個。率先在長江流域開展省域總磷排放總量控制,累計實現重點工程減排量1339.47噸。加強湖泊保護,全省列入保護名錄的755個湖泊已全部完成保護規劃批復,洪湖等五大湖泊退垸還湖244.97平方公里。加快補齊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短板,2022年以來新增污水處理能力65.5萬立方米/日,新建改造污水管網約1315公里。大力實施空氣品質改善行動,開展5個輪次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幫扶。基本完成單機裝機容量20萬千瓦及以上火電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有序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工作。2022年完成綠色種養迴圈農業試點面積180余萬畝,指導科學選肥用肥,持續推進農藥減量化行動。
  (二)切實把保護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全力築牢長江中游生態屏障。大力實施長江高水準保護十大攻堅提升行動和長江經濟帶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十大行動。將全省劃分為長江幹流、漢江、清江3個一級流域和16個二級流域片區,確定流域綜合治理的“底圖單元”和安全管控的“負面清單”。嚴格落實“十年禁漁”,率先實行長江漢江流域禁捕退捕。大力開展生態環境修復,治理修復長江干支流10公里範圍內廢棄露天礦山326個、面積3.51萬畝,成功申報長江荊江段及洪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修復工程項目。
  (三)切實強化綜合治理,全力推動磷化工全産業鏈高品質發展。印發《關於加強磷石膏綜合治理促進磷化工産業高品質發展的意見》,推動系統化治理、集群化佈局、綠色化轉型、高端化發展。出臺全國首部磷石膏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規《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條例》,發佈全國首個磷石膏無害化綜合處理技術規程,出臺磷礦開採行業水污染物排放地方標準。
  (四)切實統籌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全面推動綠色低碳轉型。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制定《關於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迴圈發展經濟體系的實施意見》,加快構建高效、清潔、低碳、迴圈的綠色發展體系。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加快推進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試點建設。持續深化碳交易試點工作,2014年4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湖北碳市場配額二級市場累計成交3.61億噸,成交額86.87億元,繼續保持全國前列。
  湖北省以督察整改為契機,持續抓好污染防治攻堅、長江大保護、碳達峰碳中和等重點工作,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推動美麗湖北建設邁出堅實步伐。2022年,全省國考城市優良天數比率82.4%,PM2.5濃度均值36.3微克/立方米,6個重點城市達到環境空氣品質二級標準;國控考核斷面(水域)優良水體比例94.2%,優於國家下達目標1.1個百分點,長江幹流湖北出境水質持續保持Ⅱ類,丹江口水庫水質保持在Ⅱ類以上;土壤環境總體安全可控,地下水水質優於全國平均水準;地區生産總值同比增長4.3%,總量居全國第七位,增速高於全國1.3個百分點,高技術製造業增加值同比增長21.7%,高品質發展態勢更加鞏固。
  下一步,湖北省將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湖北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更好統籌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安全,全面完成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推動加快實現綠色崛起,健全現代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持之以恒推進生態省建設,努力建設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先行區。
  來源 | 湖北省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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