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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公開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

2023-10-10

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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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3月25日至4月25日,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江蘇省開展了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22年6月1日向江蘇省正式反饋督察報告。江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把督察整改作為忠誠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重要檢驗,作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有力抓手,作為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嚮往的具體行動,高標準抓好整改落實。截至目前,第二輪督察41項整改任務,已完成整改16項,其他任務有力推進,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督察組交辦的3411件信訪件,完全辦結3319件,其餘階段性辦結。現將督察整改落實情況予以公開。

  一、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責任
  (一)始終將生態文明建設作為“國之大者”,扛起政治責任抓整改。成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江蘇省領導小組,省委書記擔任第一組長、省長擔任組長,多次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省委書記信長星在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強調,要堅持問題導向,紮實抓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和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問題整改,有效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多次調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強調要牢記“國之大者”,把習近平總書記擘畫的“環境美”變成生動現實。省長許昆林主持召開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視頻會議,並圍繞長江大保護、太湖治理等開展實地調研,現場督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要求以最嚴態度、最快速度、最大力度確保完成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整改任務。
  (二)緊緊圍繞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政治任務”,健全長效機制抓整改。省委、省政府建立健全督察整改長效機制,構建“1+1+N”制度體系,印發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和江蘇省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出臺方案編制、工作調度、核查督辦、驗收銷號、獎懲掛鉤等5項配套制度,全面規範和加強督察整改閉環管理。省人大常委會專門作出決定,進一步增強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法治保障。
  (三)充分發揮正面示範負面懲戒“關鍵作用”,樹立鮮明導向抓整改。嚴肅開展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追責問責工作,對移交的生態環境損害問題,依規依紀依法對2個責任單位、89名責任人員進行追責問責。建立督察整改激勵機制,選取整改優秀案例,發揮典型引路、示範帶動作用。實施督察整改懲戒機制,對未按時完成或品質較差的,在高品質發展、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二、抓緊抓實督察整改工作,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
  (一)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綠色低碳高品質發展邁出新步伐。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不斷厚植高品質發展的綠色基底。“雙碳”工作有序推進。省委、省政府出臺推動高品質發展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省政府印發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迴圈發展經濟體系的實施意見,實施與減污降碳成效掛鉤的財政政策,組織實施“碳達峰八大專項行動”。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積極發展光伏、風電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5065萬千瓦,近五年單位地區生産總值能耗、碳排放強度分別下降13.7%和19%。經濟結構加快轉型。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持續推動製造業智慧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製造業高品質發展指數達89.1,國家先進製造業集群數量和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等綠色産業規模均居全國第一。工業戰略性新興産業、高新技術産業産值佔規上工業比重分別達40.8%和48.5%。推進公鐵、鐵水等多式聯運,年運輸量分別增長26%和35.2%。空間結構持續優化。高品質劃定“三區三線”,科學佈局生産、生活、生態空間。紮實推進濕地保護修復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獲批實施國家山水工程。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縣、“兩山”實踐創新基地、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和森林城市分別增至31個、8個、12個和9個,林木覆蓋率、自然濕地保護率分別達24.06%和64.3%。
  (二)守牢生態環境品質底線,污染防治攻堅戰取得新進展。保持力度、延伸廣度,持續深入治污攻堅,生態環境品質持續改善。新一輪太湖綜合治理全面啟動。印發推進新一輪太湖綜合治理行動方案,細化分解100項具體任務,將“路線圖”變成“施工圖”,今年以來累計打撈藍藻38.8萬噸,清淤200萬方,太湖湖體總磷、總氮濃度同比分別改善14.8%、15.4%,藍藻水華發生強度為近年來較低水準。長江大保護取得顯著成效。牢牢把握“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戰略導向,頒布江蘇省長江船舶污染防治條例,積極推進污染治理“4+1”工程,切實抓好長江“十年禁漁”,高品質完成沿江生態修復工程,生態岸線佔比提高到64.1%,長江幹流江蘇段水質穩定保持Ⅱ類。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向縱深推進。完成重點治氣項目1.68萬項,鋼鐵行業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按序時進度推進,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7萬輛。印發加快推進城市污水處理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推動全省污水集中收集處理率每年提高5個百分點。深入開展排污口排查整治,長江、太湖流域整治完成率分別達90.6%和86.5%。印發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實施方案,加快全域“無廢城市”建設。2023年1—8月,全省PM2.5平均濃度同比改善3.1%、優良天數比率同比提升3.3個百分點,國考斷面優Ⅲ比例同比提高1.0個百分點。
  (三)加強生態文明制度創新,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準實現新提升。與生態環境部共建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試點省,取得一系列創新成果。法規標準進一步健全。頒布江蘇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出臺江蘇省生態文明教育促進辦法,制定貫徹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的實施意見,辦理損害賠償案件3767件。制度機制進一步完善。出臺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下達省以上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24億元,省級下達水環境區域補償資金3.89億元。率先全面推進生態環境非現場監管,2萬多家排污單位實現監測監控省級聯網。創新綠色金融政策,擴大“環保貸”範圍,推出“環保擔”産品,有效降低企業投融資成本。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提速。發佈全國首個省域“十四五”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規劃,2022年實施894個重點項目,投資860億元,新增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能力66.75萬噸/日。累計建成154個集約建設、共用治污的“綠島”項目,惠及3萬多家中小企業。
  下一步,江蘇省將堅定不移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以抓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為契機,以美麗江蘇建設為牽引,更大力度推動發展方式綠色低碳轉型,更高標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更加系統建設現代化環境治理體系,努力在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中走在前、做示範。
  來源 | 江蘇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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