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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發佈《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防治大氣污染,促進空氣品質改善,進一步規範建設項目大氣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現批准《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並予發佈。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 (HJ 2.2-2018)。
該標準自2018年12月1日起實施,由中國環境出版社出版。標準內容可在生態環境部網站(www.mee.gov.cn)查詢。
自標準實施之日起,《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08)廢止。
特此公告。
生態環境部
2018年7月30日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環境標準研究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8年7月3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