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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環評司有關負責人就《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2019-12-20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19-12-20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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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態環境部近日修訂印發了《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HJ 130—2019)(以下簡稱《規劃環評導則 總綱》)。就《規劃環評導則 總綱》的主要內容、修訂重點,生態環境部環評司有關負責人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規劃環評導則 總綱》修訂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答:近年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不斷在實踐中深化,《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6年修訂)《“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國發〔2016〕65號)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發〔2018〕17號)等對規劃環評提出了新的要求;隨著區域 “三線一單”等創新性工作的深入推進和建設項目環評管理方式改革,環評體系也發生了新的變化,需要從技術上進行統籌銜接。同時,《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HJ130-2014)在實踐中還存在技術要求、成果産出等方面不夠清晰、操作性有待增強等問題。因此,為適應環境保護工作新要求,推進規劃環評工作有序銜接、提升技術可操作性,生態環境部啟動本次修訂工作。
  修訂後《規劃環評導則 總綱》具有以下特點:一是更具指導性和可操作性,可有力指導規劃編制機關更好的開展規劃環評工作。二是全過程銜接了“三線一單”制度、技術、成果等要求,為規劃實施與區域生態環境品質目標、管理要求的動態銜接提供了技術保障。三是落實環評“放管服”改革精神,進一步強化宏觀層面技術指導,為簡化建設項目環評內容提供支撐。 
  問:《規劃環評導則 總綱》重點修訂內容有哪些?
  答:修訂後《規劃環評導則 總綱》主要包括前言、十五部分技術內容和六個附錄,與原有導則相比,修訂內容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工作目標更加明確。修訂後《規劃環評導則 總綱》提出,規劃環評工作應以改善環境品質和保障生態安全為目標,論證規劃方案的生態環境合理性和環境效益,提出規劃優化調整建議;明確不良生態環境影響的減緩措施,提出生態環境保護建議和管控要求,為規劃決策和規劃實施過程中的生態環境管理提供依據。
  二是精準區分工作流程和技術流程。修訂後的《規劃環評導則 總綱》將評價流程分為工作流程和技術流程,其中工作流程主要規定了開展規劃環評的管理流程,強調了規劃環評早期介入、與規劃編制過程互動等要求,技術流程主要規定了規劃環評的技術環節,突出了規劃環評與“三線一單”工作的銜接。
  三是突出問題導向,調查內容更加規範。為了保證數據的代表性和連續性,修訂後的《規劃環評導則 總綱》提出了“現狀調查應立足於收集和利用評價範圍內已有的常規現狀資料”、“資料原則上包括近5年或更長時間段資料”、“當已有資料不能滿足評價要求,必要時進行補充調查或監測”等要求。為了避免與規劃環境影響特點和區域環境特點無關的現狀調查資料堆砌,修訂後的《規劃環評導則 總綱》提出了實際工作中應根據規劃環境影響特點和區域環境目標要求選擇相應內容開展調查與評價的要求,目的是為了聚焦關鍵問題。
  四是強化情景預測,規劃優化調整的支撐性更強。修訂後的《規劃環評導則 總綱》提出應結合規劃所依託的資源環境和基礎設施建設條件、區域生態功能維護和環境品質改善要求等,從規劃規模、佈局、結構等方面,設置多種情景開展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一是要考慮規劃實施的不確定性,二是要切實為規劃優化調整提供支撐,同時,結合情景預測和優化調整推薦的規劃方案還應進行評價驗證,確保滿足區域生態環境目標要求。
  五是強化成果引導,明確成果産出要求。修訂後的《規劃環評導則 總綱》強調了以下幾個方面的成果産出:①規劃協調性分析要明確規劃與其他政策和規劃存在的矛盾和衝突;②現狀調查與評價要明確區域生態環境現狀及規劃實施存在的生態環境制約;③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要明確規劃實施的環境影響範圍和程度,是否滿足生態環境保護要求;④規劃優化調整建議要進一步優化規劃的定位、佈局、規模、結構、建設時序等,並將優化調整後的規劃方案作為評價推薦的規劃方案;⑤環境影響減緩對策和措施要明確提出生態環境保護方案和管控要求。
  問:《規劃環評導則 總綱》如何與“三線一單”制度銜接?
  答: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工作實施方案》《“十三五”環境影響評價改革實施方案》等有關規定,2025年要基本建立區域環評制度,現有規劃環評需要和區域環評制度有效銜接,完善源頭防控體系。修訂後的《規劃環評導則 總綱》新增了與“三線一單”工作的銜接,包括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章節,增加了分析區域“三線一單”的相關內容和要求;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章節,要求分析規劃實施後能否滿足生態保護紅線、環境品質底線、資源利用上線;規劃方案綜合論證和優化調整建議章節,明確了基於生態保護紅線、環境品質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的規劃方案環境合理性論證和優化調整要求;環境影響減緩措施章節,提出了編制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的內容要求,較好的實現了規劃環評和區域“三線一單”的有效銜接。
  問:《規劃環評導則 總綱》中如何指導項目環評與規劃環評聯動?
  答:項目環評簡化是以高品質完成規劃環評為前提條件的。修訂後的《規劃環評導則 總綱》對規劃所包含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技術要求,單獨成章,包括規劃所包含建設項目環評應重點關注的內容和可簡化內容的判斷原則。對符合規劃環評環境管控要求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的具體建設項目,根據建設項目環評編制內容,提出了項目選址選線、規劃分析、現狀調查(資料仍具時效性)等章節可以簡化。
  問:生態環境部將採取哪些措施保障《規劃環評導則 總綱》的順利實施?
  答:為保障《規劃環評導則 總綱》順利實施,我們將重點開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強總綱的宣貫和培訓。總綱發佈後,我們將組織對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規劃環評編制機構、規劃編制機關、相關專家等的培訓工作,系統解讀總綱修編的目的、主要內容和成果要求等。二是加強對規劃環評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通過開展對重點領域規劃環評報告書的抽查,及時發現、糾正問題,對規劃環評編制中存在弄虛作假、報告書不符合總綱要求,不能為規劃優化調整提出有效建議的單位和主要編制人員,將採取主動約談、通報等方式,加大對技術編制機構的壓力傳導,促進規劃環評按照技術導則要求規範編制、提高品質、發揮對規劃決策的支撐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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