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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綜合司相關負責人就《關於加強自由貿易試驗區生態環境保護推動高品質發展的指導意見》答記者問

2021-05-31

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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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關於加強自由貿易試驗區生態環境保護推動高品質發展的指導意見》(環綜合〔2021〕44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生態環境部綜合司相關負責人就《指導意見》出臺的背景目的、總體思路、原則目標、任務舉措等,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問出臺《指導意見》的背景和目的是什麼?
  答:建設自貿試驗區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形勢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戰略舉措。2013年以來,我國先後在上海、廣東、天津、四川、陜西、海南等21個省(區、市)設立了自貿試驗區,形成了東西南北中協調、陸海統籌的開放態勢。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自貿試驗區建設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強調要把自貿試驗區建設成為新時代改革開放新高地。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完善自貿試驗區佈局,賦予其更大改革自主權,穩步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建設對外開放新高地。
  黨的十八大以來,自貿試驗區在生態環境領域不斷深化改革、簡政放權,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形成了一些創新成果。生態環境部認真落實國務院自貿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要求,印發了實施方案和細化措施。積極支援自貿試驗區創新發展。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印發了《關於支援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高品質發展環境管理的若干意見》。浙江省自貿試驗區開展新區規劃環評,堅持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要求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各項規劃中。
  自貿試驗區是我國統籌沿海沿江沿邊和內陸開放的最高水準開放平臺,承擔著高品質引進來和高水準走出去的歷史使命,在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中肩負著重要責任。但是自貿試驗區在區域佈局、經濟結構和能源結構方面還面臨多重挑戰,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準有待進一步提高,生態環境國際合作還有更廣闊空間。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自貿試驗區建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支援自貿試驗區深化改革創新決策部署,引導自貿試驗區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破解生態環境保護難題,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研究制定了《指導意見》。
  問:請問《指導意見》的總體思路是什麼?
  答:為引導自貿試驗區實施更高標準、更嚴要求的環境治理行動,打造協同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準保護的示範樣板,《指導意見》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緊扣高品質發展主題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主線,落實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圍繞構建以國內大迴圈為主體、國內國際雙迴圈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創新生態環境管理模式和制度,全方位推進自貿試驗區結構優化、低碳轉型、生態環保、制度創新和國際合作,全面提升自貿試驗區生態環境保護水準。
  為引導自貿試驗區在改革開放“試驗田”中先行先試,孕育出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創新的“良種”,未來一個時期,要重點從結構優化、低碳轉型、生態環保、制度創新和國際合作方面推進5項主要任務:一是加快産業結構優化升級,建設高品質發展引領區;二是加快重點領域綠色轉型,打造低碳試點先行區;三是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構建生態環境安全區;四是全面深化改革,形成制度創新示範區;五是全面對標接軌,樹立環境國際合作樣板區。
  問:請問《指導意見》提出了哪些原則?
  答:《指導意見》圍繞減污降碳協同治理、創新生態環境制度、對接國際環境規則方面提出了三方面原則:
  一是堅持生態優先,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統籌發展與保護的關係,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推動自貿試驗區高品質發展的重要作用,推動探索各具特色的高品質發展模式,讓綠色成為自貿試驗區發展的底色。
  二是堅持創新引領,深入推進制度改革。充分發揮自貿試驗區“試驗田”作用,深入推進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提升生態環境公共服務水準,加強生態環境改革舉措系統整合,打造生態文明制度創新高地。
  三是堅持開放合作,主動對接國際規則。積極發揮自貿試驗區對外開放前沿優勢,對標高標準國際規則,深化生態環境國際合作與交流,在構建國內國際雙迴圈中發揮引領帶動和橋梁紐帶作用。
  問:請問《指導意見》提出了哪些目標?
  答:根據《指導意見》總體思路、生態環境保護需要以及“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結合實現減污降碳協同效應、國家碳達峰碳中和的目標願景,《指導意見》提出了到2025年的目標:自貿試驗區生態環境保護推動高品質發展的架構基本形成,經濟結構和開發格局較為合理,生態環境保護和風險防範水準顯著提升,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和能耗明顯降低,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處於領先水準,在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生態環境治理、國際合作等方面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管理和制度創新成果。
  問:請問《指導意見》在建設高品質發展引領區方面提出了哪些任務舉措?
  答:綠色是自貿試驗區高品質發展的亮色,更是底色。《指導意見》明確了加快産業結構優化升級、建設高品質發展引領區的6個重點任務。
  一是健全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加強“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品質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和能耗雙控在産業佈局、環境準入等方面的應用,推動形成綠色發展佈局。二是加快提高製造業綠色化水準,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推動生産原輔料和能源的綠色替代,實施清潔生産改造,打造先進綠色製造業集聚區。三是推動發展現代綠色服務業,打造綠色低碳貨運冷鏈,發展綠色倉儲,加強快遞物流包裝綠色治理。四是推動貿易綠色化,支援開展綜合保稅維修業務。五是開展綠色供應鏈建設,支援自貿試驗區龍頭企業打造綠色供應鏈,提升全産業鏈供應鏈的綠色化水準。六是著力將自貿試驗區打造為以生態環境保護促進經濟高品質發展的典範,支撐服務國家重大戰略。
  問:請問《指導意見》在打造低碳試點先行區方面提出了哪些任務舉措?
  答:2021年3月15日,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強調,我國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作為我國改革開放的“排頭兵”“試驗田”,自貿試驗區應全面落實減污降碳總要求,積極實現低碳發展。《指導意見》明確了4個重點任務。
  一是推動能源清潔低碳利用,實施煤炭減量替代,優先使用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氣。二是加快發展綠色低碳交通運輸,推動大宗貨物集疏港運輸向鐵路和水路轉移,實施多式聯運示範工程,推動車船升級優化。三是加快基礎設施低碳改造,完善車用天然氣加氣站、充電樁佈局,加快推動既有建築低碳節能改造,探索建立重大基礎設施氣候風險評估機制。四是積極參與全國碳市場建設,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氣候投融資試點。
  問:請問《指導意見》在構建生態環境安全區方面提出了哪些任務舉措?
  答:《指導意見》從生態保護修復、環境綜合治理、環境監督執法、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四個方面,提出了4個重點任務。
  一是加強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完善綠色空間體系,系統推進生態保護修復工程。二是推進環境污染治理,開展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試點,加強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系統治理,有序實施建設用地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支援建設“無廢區”。三是提升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效能,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指導地方適時研究制定生態環境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四是加快補齊環境基礎設施短板,完善監測監控網路,加強污水垃圾集中處理處置設施建設,提升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轉運能力,建立與自貿試驗區建設發展相適應的環境應急能力。
  問:請問《指導意見》在形成制度創新示範區方面提出了哪些任務舉措?
  答: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建設自貿試驗區的根本目的就是通過自貿試驗區的先行先試、改革創新,為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探索新路徑、積累新經驗。為推動自貿試驗區生態環境制度創新,《指導意見》明確了3個重點任務。
  一是圍繞環境影響評價、環境資訊依法披露、排污口監督管理、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等制度,推動生態環境管理制度改革創新。二是健全生態産品價值實現機制,推進排污權交易,探索開展綠色債券、綠色股權投融資業務,開展生態産品價值核算試點,推動完善異地開發生態保護補償機制。三是加強生態環境科技創新應用,推動建立全領域、全要素智慧環保和決策支撐平臺,支援開展綠色技術創新轉移轉化示範。
  問:請問《指導意見》在樹立國際環境合作樣板區方面提出了哪些任務舉措?
  答: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要加快構建以國內大迴圈為主體、國內國際雙迴圈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這是對國內國際形勢發展的新變化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作為新時代改革開放的新高地,自由貿易試驗區是連結“雙迴圈”的重要平臺和關鍵節點,也是促進“雙迴圈”新格局形成的重要抓手和有力支撐。為此,《指導意見》明確了全面對標接軌、樹立國際環境合作樣板區的2個重點任務。
  一是對標國際環境與貿易先進規則及創新實踐,支援有條件的自貿試驗區主動對標和參考國際高標準自貿協定中的環境條款,積極探索實現環境與貿易投資相互支援的新模式。二是持續推進生態環境國際合作,積極搭建並運作好生態環境合作平臺,開展環境技術交流與合作,加強邊境自貿試驗區環境管理與合作,構建自貿試驗區生物安全防控體系。
  問:後續如何推動《指導意見》的順利實施?
  答:為確保《指導意見》的政策措施有效落地,我們將著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指導自貿試驗區發揮改革開放“前沿陣地”的作用,探索服務“六穩”“六保”新機制新模式,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形成高品質發展的生態環境管理模式。二是督促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加強對自貿試驗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指導與幫扶,在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予以支援。三是鼓勵自貿試驗區及所在地生態環境部門及時總結經驗和成效,宣傳、推廣、應用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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