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十四五”全國危險廢物規範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有關負責人就《方案》編制背景、主要內容等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方案》的編制背景是什麼?
答:“十三五”期間,原環境保護部印發《“十三五”全國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指標體系》,組織指導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鞏固和深化“十一五”以來危險廢物規範化環境管理工作成效,持續開展危險廢物規範化環境管理工作,推動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落實監管責任,督促危險廢物相關單位落實法律制度,取得很好效果。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針對危險廢物污染防治作出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2020年4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固廢法》)對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制度、臺賬和申報制度、轉移制度、經營許可制度、環境應急預案備案制度等提出了新要求;2021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改革實施方案》),明確要求推進危險廢物規範化環境管理。《方案》根據上述要求補充完善了相關評估指標,為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相關單位強化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提供重要參考。
問:《方案》的編制原則是什麼?
答:《方案》編制主要堅持以下三個原則:
一是依法依規,全面系統。依據《固廢法》《改革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最新要求,提出危險廢物産生、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等全過程規範化環境管理要求。
二是問題導向,突出重點。重點聚焦“十三五”期間危險廢物規範化環境管理中發現的資訊化應用不充分等問題,根據《固廢法》等規定,有針對性地強化了相關要求。
三是優化延續,因地制宜。為便於操作使用,框架結構保持了延續性。同時,各地在滿足工作方案要求的基礎上,可根據自身實際,提出適用可行的管理要求。
問:《方案》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答:《方案》由正文、附件1《危險廢物規範化環境管理評估指標(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工業危險廢物産生單位和危險廢物經營單位)》、附件2《被抽查單位評估情況記錄表》和附件3《危險廢物規範化環境管理評估年度工作總結要求》等。
其中:正文明確了總體要求、評估方式及要求、評估結果應用等;附件1分別明確了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工業危險廢物産生單位、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的評估項目、評估主要內容及分值、評估標準及要點、評估方法等;附件2明確了評估情況記錄表格式內容;附件3規定了評估年度工作總結內容要求。
問:“十四五”危險廢物規範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有什麼特點?
答:“十四五”危險廢物規範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特點:
一是改進方式方法。建立分級負責的評估機制,危險廢物規範化環境管理評估以省(區、市)組織開展為主,生態環境部結合統籌強化監督等對部分省(區、市)上年度危險廢物規範化環境管理相關情況進行評估。
二是突出評估重點。根據危險廢物的危害特性、産生數量和環境風險等因素,突出評估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並在“十四五”期間實現對本地區所有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全覆蓋。
三是豐富指標類型。為鼓勵地方積極創新工作措施、認真落實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監管責任,增設“加分項”;為規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審批等行為,增設“扣分項”。
另外,對危險廢物規範化環境管理評估達標、環境管理水準高的企業,將適當減少“雙隨機、一公開”抽查頻次。
問:《方案》對強化危險廢物環境管理資訊化應用方面有哪些具體舉措?
答:為落實《固廢法》,加快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管理資訊化能力和水準,推進危險廢物産生、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等全過程監控和資訊化追溯,《方案》對相關評估指標進行優化完善:
一是在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評估指標中設置“危險廢物環境管理資訊化應用情況”指標,推動各地全面應用國家危險廢物資訊管理系統(含省級自建系統)。各地自建系統應按照要求與國家系統互聯互通,落實運維人員等要求。
二是在工業危險廢物産生單位和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評估指標中進一步明確應通過資訊化方式執行“管理計劃制度”“臺賬和申報制度”“轉移制度”“記錄和報告經營情況制度”等,督促危險廢物相關單位通過國家危險廢物資訊管理系統開展危險廢物産生情況線上申報、管理計劃線上備案、轉移聯單線上運作、經營情況線上報告等。
三是在工業危險廢物産生單位和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評估指標中設置“加分項”,鼓勵有條件的危險廢物相關單位在重點環節和關鍵節點應用視頻監控、電子標簽等智慧監控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