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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負責人就《關於進一步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的意見》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2022-03-16

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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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的意見》(以下簡稱《防控意見》)。針對《防控意見》出臺背景和內容等問題,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有關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防控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麼?
  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重金屬污染防控工作。“十三五”時期,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得到較好控制,重金屬污染防控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同時也要看到,我國重金屬環境管理仍比較薄弱,重點行業企業佈局不合理和治理水準不高的局面未根本改變,一些地區涉鉈涉銻環境事件仍時有發生,歷史遺留重金屬污染問題日益凸顯,威脅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群眾健康,重金屬污染治理工作成效還不穩定,與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差距。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要求,“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到2025年,全國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5%”。《“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對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也作出專門部署。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重金屬污染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生態環境部制定了《防控意見》,明確了重金屬污染防控工作重點和目標任務。制定《防控意見》、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是深入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舉措,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內容,是解決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的必然要求,對改善生態環境品質、保障人民群眾健康、防範生態環境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問:“十四五”時期重金屬污染防控的總體要求是什麼?
  答:《防控意見》明確,“十四五”時期,重金屬污染防控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把握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總要求,以改善生態環境品質為核心,以有效防控重金屬環境風險為目標,以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減排為抓手,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突出重點重金屬污染物、重點行業和重點區域,深入開展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有效防控重金屬環境風險,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群眾健康。
  問:重金屬污染防控的工作重點是什麼?
  答:《防控意見》按照突出重點、分類施策原則,明確了重金屬污染防控的重點重金屬污染物、重點行業和重點區域。
  重點重金屬污染物包括鉛、汞、鎘、鉻、砷、鉈和銻,並對鉛、汞、鎘、鉻和砷五種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實施總量控制,鉈和銻主要是從環境風險防控角度加強管理。重點行業包括重有色金屬礦採選業(銅、鉛鋅、鎳鈷、錫、銻和汞礦採選)、重有色金屬冶煉業(銅、鉛鋅、鎳鈷、錫、銻和汞冶煉)、鉛蓄電池製造業、電鍍行業、化學原料及化學製品製造業(電石法(聚)氯乙烯製造、鉻鹽製造、以工業固體廢物為原料的鋅無機化合物工業)、皮革鞣制加工業等6個行業。重點區域主要聚焦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大、環境品質和環境風險問題較突出的區域。
  《防控意見》中還提出鼓勵地方根據本地情況,確定國家要求以外的重點重金屬污染物、重點行業和重點區域。
  問:重金屬污染防控的主要目標是什麼?
  答:《防控意見》提出了2025年和2035年兩個階段的目標。到2025年,全國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5%,重點行業綠色發展水準較快提升,重金屬環境管理能力進一步增強,推進治理一批突出歷史遺留重金屬污染問題。到2035年,建立健全重金屬污染防控制度和長效機制,重金屬污染治理能力、環境風險防控能力和環境監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重金屬環境風險得到全面有效管控。
  問:重金屬污染防控的重點任務有哪些?
  答:《防控意見》提出了五方面共二十項重點工作任務。一是分類管理,完善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主要是完善全口徑清單動態調整機制,加強重金屬污染物減排分類管理,推行企業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探索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替代管理豁免。二是嚴格準入,優化涉重金屬産業結構和佈局,主要是嚴格重點行業企業準入管理,依法推動落後産能退出,優化重點行業企業佈局。三是突出重點,深化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治理,主要是加強重點行業企業清潔生産改造,推動重金屬污染深度治理,開展涉鎘涉鉈企業排查整治行動,加強涉重金屬固體廢物環境管理,推進涉重金屬歷史遺留問題治理。四是健全標準,加強重金屬污染監管執法,主要是完善重金屬污染物標準體系,強化重金屬污染監控預警,強化涉重金屬執法監督力度,強化涉重金屬污染應急管理。五是落實責任,促進資訊公開和社會共治,主要是分解工作任務,定期調度進展,加強財政金融支援,鼓勵公眾參與。
  問:如何做好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控制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管理的銜接?
  答:各地生態環境部門要依法將重點行業企業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對於實施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的企業,排污許可證應當明確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種類、許可排放濃度、許可排放量等;探索將重點行業減排企業的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要求落實到排污許可證。重點行業企業適用的污染物排放標準、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發生變化,需要對排污許可證進行變更的,審批部門可以依法對排污許可證相應事項進行變更,並載明削減措施、減排量,作為總量替代來源的還應載明出讓量和出讓去向。
  問:《防控意見》對於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替代管理豁免是如何考慮的?
  答:為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引領、優化和倒逼作用,協同推進經濟高品質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準保護,在統籌考慮現有污染源防控和歷史遺留污染治理基礎上,《防控意見》提出兩類重點行業項目可實行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替代管理豁免:一是在統籌區域環境品質改善目標和重金屬環境風險防控水準、高標準落實重金屬污染治理要求並嚴格審批前提下,與實施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直接相關的重點項目;二是在滿足利用固體廢物種類、原料來源、建設地點、工藝設備和污染治理水準等必要條件並嚴格審批前提下,利用涉重金屬固體廢物的項目,特別是以歷史遺留涉重金屬固體廢物為原料的項目。
  問:重金屬減排措施和工程包括哪些?
  答:重金屬減排措施和工程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淘汰落後産能。根據《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期淘汰産生嚴重污染環境的工業固體廢物的落後生産工藝設備名錄》等要求,推動依法淘汰涉重金屬落後産能和化解過剩産能。二是工藝提升改造。加強重點行業企業清潔生産改造,積極推動豎罐煉鋅設備替代改造和銅冶煉轉爐吹煉工藝提升改造,電石法(聚)氯乙烯生産企業生産每噸聚氯乙烯用汞量持續穩中有降。三是開展深度治理。自2023年起,重點區域鉛鋅冶煉和銅冶煉行業企業,執行顆粒物和重點重金屬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根據排放標準相關規定和重金屬污染防控需求,省級人民政府可增加執行特別排放限值的地域範圍。重有色金屬冶煉企業加強生産車間低空逸散煙氣收集處理;重有色金屬礦採選企業完善酸性廢水收集與處理設施,加強粉塵收集治理。電鍍行業企業開展重金屬污染深度治理。
  問:針對鉈、銻污染防控提出哪些管控措施?
  答:一些地區鉈、銻重金屬污染問題凸顯,近2年發生多次涉鉈涉銻環境事件。為加強環境風險管控,《防控意見》將鉈、銻確定為重點重金屬污染物,將銻礦採選、銻冶煉列為重金屬污染防控的重點行業,並提出四項管控措施:一是加強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控,督促企業對礦石原料、主副産品和生産廢物中鉈成分進行檢測分析,減少使用高鉈的礦石原料。二是開展排查治理,開展重有色金屬冶煉、鋼鐵等典型涉鉈企業廢水治理設施除鉈升級改造,江西、湖南、廣西、貴州、雲南、陜西、甘肅等重點省份要制定鉈污染防治方案,強化涉鉈企業綜合整治。三是加強監測預警,各地生態環境部門在涉鉈涉銻行業企業分佈密集區域下游,依託水質自動監測站加裝鉈、銻等特徵重金屬污染物自動監測系統。四是完善標準體系,對於涉銻産業集中分佈的地區,要加快研究制定地方性生態環境標準,推動解決區域性特色行業污染問題。
  問:如何保障《防控意見》的實施?
  答:生態環境部將強化督促指導,從以下四個方面保障《防控意見》的實施:一是要求各省(區、市)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年度減排目標,細化任務分工,逐項落實工作任務,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二是定期調度各省(區、市)重金屬污染防控工作進展、減排工程完成情況,對於進展滯後的地區,實施預警,對未執行總量替代政策的地區,進行通報。三是加強對各地工作的指導幫扶,幫助地方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從技術、資金等方面支援各地開展重金屬污染治理。四是鼓勵社會公眾參與,支援各地將舉報重點行業企業非法生産、不正常運作治理設施、超標排放、傾倒轉移含重金屬廢物等列入有獎舉報重點獎勵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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