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態環境污染,改 善生態環境品質,規範環境空氣中顆粒物(PM10和 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的性能、品質,制定本標 準。本標準規定了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和 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以下簡稱“PM10和 PM2.5 自動監測系統”)的技術要求、性能指標和檢測方法。本標準是對《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 和 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 653—2013)的修訂。 本標準首次發佈于 2013 年,原標準起草單位為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本次為第一次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