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式有關規定,經審查,2021年9月24日—2021年11月8日我部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1月24日(10個工作日)。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發文時間 |
1 |
環審〔2021〕90號 |
2021-1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