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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

2020-05-15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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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5年4月國務院發佈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水十條》)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堅強領導下,生態環境部會同各地區、各部門,以改善水環境品質為核心,出臺配套政策措施,加快推進水污染治理,落實各項目標任務,切實解決了一批群眾關心的水污染問題,全國水環境品質總體保持持續改善勢頭。
  一是全面控制水污染物排放。截至2019年底,全國97.8%的省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並安裝自動線上監控裝置。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已完成95.6%。地級及以上城市排查污水管網6.9萬公里,消除污水管網空白區1000多平方公里。累計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小區)26.3萬多個,完成了18.8萬個村莊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二是全力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持續推進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整治。2019年,899個縣級水源地3626個問題中整治完成3624個,累計完成2804個水源地10363個問題整改,7.7億居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準得到鞏固提升。全國295個地級及以上城市2899個黑臭水體中,已完成整治2513個,消除率為86.7%,其中36個重點城市(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消除率為96.2%,其他城市消除率為81.2%,昔日“臭水溝”變成今日“後花園”,周邊群眾獲得感明顯增強。全面完成長江流域2.4萬公里岸線、環渤海3600公里岸線及沿岸2公里區域的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  
  三是強化流域水環境管理。健全和完善分析預警、調度通報、督導督察相結合的流域環境管理綜合督導機制。落實《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組建7個流域(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及其監測科研中心;水功能區職責順利交接,水功能區監測斷面與地表水環境品質監測斷面優化整合基本完成,水環境監管效率顯著提升。
  監測數據顯示,2019年,全國地表水國控斷面水質優良(Ⅰ—Ⅲ類)、喪失使用功能(劣Ⅴ類)比例分別為74.9%、3.4%,分別比2015年提高8.9個百分點、降低6.3個百分點;大江大河干流水質穩步改善。但水污染防治形勢依然嚴峻,水生態環境保護不平衡、不協調的問題依然比較突出;水生態破壞以及河湖斷流乾涸現象還比較普遍;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仍存在一些短板;城鄉面源污染防治任重道遠,部分重點湖庫周邊水産養殖、農業面源污染問題突出,需要加快推動解決。
  2019年,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好的有重慶、貴州、海南、浙江、四川、青海、上海、甘肅、西藏、福建、河北、廣西、北京、湖北、江西、湖南、天津、江蘇、寧夏、新疆、陜西、安徽22個省份;實施情況較好的有山東、遼寧、河南、廣東4個省份;還需加快實施進度的有吉林、內蒙古、雲南、黑龍江、山西5個省份。
  2020年是水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收官之年,生態環境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按照方向不變、力度不減的總要求,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繼續加強協調督促,確保完成《水十條》各項任務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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