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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發佈《入河(海)排污口三級排查技術指南》等5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提高生態環境監督管理水準,規範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及飲用水水源地環境風險遙感調查工作,現批准《入河(海)排污口三級排查技術指南》等五項標準為國家生態環境標準,並予發佈。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一、《入河(海)排污口三級排查技術指南》(HJ 1232-2021)
二、《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無人機遙感航測技術規範》(HJ 1233-2021)
三、《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無人機遙感解譯技術規範》(HJ 1234-2021)
四、《入河(海)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HJ 1235-2021)
五、《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風險源遙感調查技術規範》(HJ 1236-2021)
以上標準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以上標準內容可在生態環境部網站(http://www.mee.gov.cn)查詢。
生態環境部
2021年12月24日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1年12月2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