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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發佈《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技術指南 總綱》等3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和《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指導和規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工作,實施分區域差異化精準管控的環境管理制度,保障生態功能和改善環境品質,現批准《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技術指南 總綱》等3項標準為國家生態環境標準,並予發佈。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一、《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技術指南 總綱》(HJ 1430-2025)
二、《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資訊平臺建設指南》(HJ 1431-2025)
三、《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資訊平臺介面規範》(HJ 1432-2025)
以上標準自2026年3月1日起實施,自標準實施之日起,《“生態保護紅線、環境品質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編制技術指南(試行)》(環辦環評〔2017〕99號)廢止,已出臺技術文件中與本標準不一致的按本標準執行。標準內容可在生態環境部網站(https://www.mee.gov.cn)查詢。
特此公告。
生態環境部
2025年12月24日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5年12月25日印發